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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侠义的本义。
不过,那时候的多数死士,是没这种骨气的。他们寄居豪强门下,吃豪强的饭,为豪强充当打手。
明代严世蕃,蓄养死士数百名,全都是各处找来的流氓、地痞、恶霸,平时就为祸乡里。这都是被雇佣在豪门,直接受贵族指挥的高级死士,还有不为人知的普通死士。他们为生活所迫,什么样的钱财都愿意去赚。
古代的绝大多数人都是贫困的,这种穷,不是现在所谓的「不能享受高档生活」,而是不能维持基本的生活。
古时,八成百姓都是农民,一年到头都得不到休息,五口之家,至少有两人承担着繁重的徭役,平时还要缴纳多如牛毛的正税和摊派。老天有水旱灾难,但钱粮不能不交,不少人卖掉田宅,有的甚至子孙还钱。土地进一步被豪族兼并,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
很多人成为盲流,到都市游荡,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吃上王侯一碗饭。因为死士的确是一门收益很高的工作。一次普通任务,就比得上五口之家数年的收入。
由于想当死士的太多,死士市场非常热闹,就出现了死士代理。东汉的洛阳,有个「会任之家」,其实就是刺客联盟,专门帮贵族和富豪杀人。组织上收到客户的钱,通常是十万(文),给死士几千,就足以让死士抢单卖命。
当然,十万钱中,有一部分是用来打点官吏、垄断市场的。但无疑,靠卖命才得到数千文的死士,依然处于被严重剥削的境地,其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因为死士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在联盟下做事,必须义无反顾,包客户满意,否则很难再接到活。杀不死的人,要接着杀,直至完成任务。
因此,那年头的洛阳,居然出现了动不动就死人的景象。死者主要是下班回家的官吏,从傍晚开始,死伤满大街都是,警报声响个不停,但是没法制止。挑这个时间动手,就是因为过一会儿天就大黑,而傍晚赶路的人又很多,凶手容易隐藏在人群中,抓捕起来十分困难。
汉朝街上泛滥的刺客、死士,以少年群体为主,也就是史书中常常提到的「无赖少年」「少年任侠儿」。
问题少年和家里人的关系不好,叛逆,又有戾气,难得的是他们都很崇尚义气,容易伙同犯案,争强斗狠。
西汉有个侠客叫郭解,长得短小精悍,从不喝酒,做事非常狠毒。少年时,他就犯过无数次案,稍微看谁不顺眼,就把人杀死,被他一言不和打死的人太多了。成年后,他改过自新,成了远近闻名的大侠。但是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