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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只是电光火石之间的事,全程不到两秒,但这场刺杀实在是非常的巧合。
按照惯例,总统专车应该距离安全走廊三四米的距离,但是那天由于人太多,车队把车停的远了一点,让专车距离安全通道足足九米,这就给了辛克利时间窗口。
本来,按照规定,总统出门应该穿防弹衣,但里根没穿,他觉得这几步路就是几秒钟的事,没必要。
更巧的是,那天围观的人里面,有一名美联社记者麦克·布特泽尔,他在人群中好死不死地喊了一句「Mr。president」。
这个记者嗓门很大,里根下意识停下来扭头去看他。
辛克利抓住了这个机会,立刻拔出手枪,对着里根连射六枪。
第一枪打中了白宫发言人詹姆斯·布拉迪的头部,致使布拉迪从此终身瘫痪。
第二枪打中了特区警察托马斯·德拉汉的脖子,由于打伤了脊椎,这个警官从此左手残疾。
第三枪打空,第四枪击中了保护总统的保镖蒂姆·麦卡锡,打穿了他的肺和肝。
第五枪打到了防弹汽车玻璃上。
要命的是第六枪,第六枪击中了汽车的防弹装甲后反弹了,直接打进了总统的肺,距离里根的心脏不到三公分。
实际上,如果不是有里根的保镖杰瑞帕尔反应迅速,及时将里根推入车内的话,
里根很可能就没命了。
另一方面,幸亏这场刺杀案发生在里根时代,如果早几年,结局可能就完全不同了。
1975年9月6日,美代宗福特在旧金山的一个饭店前遭遇刺杀,凶手朝总统开枪,但没有打中。
听到枪声的保镖们第一反应是马上把总统抬起来扔进车里,可是几个人都去抬总统,却没有一个人去把车门打开,最终导致福特被几个彪形大汉结结实实地撞到了关着门的车上,子弹没要了总统的命,这几个憨批差点把总统撞死。
从此以后特勤局定下了规矩,总统坐车必须始终保持开门的状态,这也是里根能第一时间进入车内的原因。
辛克利开了这六枪只用了1。7秒,开完第六枪之后,特勤局特工丹尼斯麦卡锡就迅速冲了过来,把他扑倒在地,并且用尽全身力气把他压在了地上。
这一方面是为了控制他,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他不被灭口,为了做到这一点,他还不得不「攻击了两名来帮忙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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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根遇刺的消息迅速以光速传遍了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