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章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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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不准向公安局内部的任何人透漏,其中也包括我。
二是因为出于兄弟情义,他俩也不想让我卷进来。
但现在赵副局出了车祸,石锋又莫名其妙不知去向,加上这起蹊跷的车祸,无论出于兄弟情义还是工作关系,他都觉得必须告诉我了。
事情的起源,还要追溯到年前的那起已经结案的「1·10」长途客车落水案。
那起案子名义上公安局结了案,但实际上还有一个疑点没查清楚。1月28日,大巴车和受害者遗体出水后,法医中心对22具受害者遗体进行了司法鉴定,只有其中一位受害者的遗体死因存疑,叫杨怀瑾,是一名警察,时任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民警。
疑点有三个:
第一,他的受伤程度超过其他受害者。21具遗体身上不乏外伤,但杨怀瑾身上有9处骨折。
第二,法医只在杨怀瑾呼吸道和肺泡内发现少量溺液,体内的河水藻类成分含量很少,不太符合溺死的基本特征。
第三,只有杨怀瑾,既无行李也无证件。车站既没有他的购票记录,他在车辆始发站及沿途所经过的区县也没留下任何投宿和活动记录。他还是被法医中心以前共事的同事认出来的。
「这你们都敢结案?明显有疑点,为了过个囫囵年,连办案规范都不顾了?」
郑成志说,之所以不顾程序规范,是因为「1·10案」的社会影响太大,市政府前后来了五拨人,一直在催结案,其他受害者那边也在催,因为不结案就没法走后面的赔偿程序,所以局里就先表面上把案子结掉了。
同时,关于杨怀瑾的死因,法医那边认为他属于「干性溺死」,虽然几率很小,但也极有可能发生。
只不过,赵副局对此抱有疑虑,因为杨怀瑾当时正受命调查一起案子,授权他调查的正是赵副局,车祸案发前三天,杨怀瑾突然失联了。
「他在调查什么事情?」我问郑成志。
郑成志说,他查的是03年的「8.12建华小区碎尸案」。
2003年8月12日中午,我市建华小区3号楼401房间的租户马娟被人发现死在了家里,尸体被大卸八块放在一个大号旅行箱中。一名法医毁掉了检验报告,并携带从命案现场起获的一只装有精液的避孕套失踪,至今杳无音讯。
后来,警方调查杀害马娟的嫌疑人是她的丈夫,一个名叫王宏业的男子。
那名失踪的法医,则是王宏业的哥哥,王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