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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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就只知道吃那条鱼,不识货的人能有那耐心去挑鱼刺吗?”
叶队长依然欣慰:“小宋都说了多吃鱼聪明,既然小妹爱吃,今年清鱼塘咱们家多要两条
。”
清鱼塘的时候会给队员分鱼,按人头算,想多要几条也只是费点工分,王翠芬也不介意多换点孩子爱吃的东西回家,因此也爽快点头,接着话锋一转,低声问:“你有没有觉得小宋对咱们小妹印象很不错的样子?”
女人都有强烈的第六感,王翠芬并没发现什么证据,就是有种直觉,宋知青好像对她家小妹有些不同。
只是另一方面,自家孩子自己清楚,就小妹那德行,王翠芬也不能舔着脸说宋知青中意她,人家宋知青可是北京来的,见过大世面!
所以王翠芬也只是八卦心态。
哪知道叶队长听了她的话,竟然点头了,平时严肃的脸这会儿笑得合不拢嘴,“那是小妹字写得太好了,小宋赞不绝口,甚至夸她写得有风骨,这个评价可不是随便能给的,都说字如其人,小宋应该很欣赏小妹的字。”
这个理由倒是和王翠芬想象得不一样,不过她也很高兴:“小妹的字有那么好吗?”
叶队长颇为矜持的点头:“小宋的评价八/九不离十吧。”
王翠芬顿时兴奋起来。
大队人都知道,队长媳妇自己大字不识一个,却很信赖自家男人,叶队长对文化人十分推崇,五个子女都被他送进学校,小儿子甚至因为读书好才有机会进城当工人,这些都说明他的坚持没错。
王翠芬被潜移默化了几十年,早就不像其他村妇一样坚持女孩读书无用了。她想,孩子他爹就是发现小妹字写得好看,才对小妹从挑眉瞪眼变得越来越喜爱的;能干的宋知青又因为小妹这笔字而赞赏有加;可见有能耐的男人都更喜欢有文化的姑娘。
小妹字写得越好,给她找个有能耐女婿的机会就越大,王翠芬也当然高兴到不行!
听到叶队长说让老三放假,买好一点的毛笔墨水回来盯着小妹练字,王翠芬都不心疼钱了,连连点头:“小妹经常仗着有几分小聪明就偷懒,好在她最怕你,有你这个当爹的盯着,她肯定好好练字,争取那什么?更上一层楼!”
叶队长表示赞同:“我让小妹每天写几张大字,她有这个天分,水平自然会提高。”
发现彼此在对熊孩子教育的问题上观念高度统一,夫妻俩都感到很欣慰。
不过聊着聊着,王翠芬就有点歪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