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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油炸飞虾,有些地方也叫飞蝗腾达,其实就是油炸蝗虫。

蝗虫的肉质松软,味美如虾。

后世不少酒店都有这道菜。不过可没有李忘忧这般用野生蝗虫做食材,而是用的人工养殖的蝗虫。

蝗虫虽是害虫,但高蛋白,富含卵磷脂,能够增进记忆力。健脾消食,止咳平喘,还能预防心脑血管疾病,降血压……总之即是美食,又是滋补的好东西。

可惜这样的玩意在大唐无人敢吃,甚至由于惧怕蝗神,连捕杀都不敢。

后世华夏的蝗虫,那都是靠着人工饲养,才能苟延残喘存活下来。

这些蝗虫,都是刚才李忘忧让牛家兄弟去田间地头捕捉来的。

兄弟两人原本也是敬畏那蝗虫,但自从见多了家里鸭子吃蝗虫,屁事没有,心中那点对蝗神的敬畏之心也就单薄了许多。

所以李忘忧让他们去捉蝗虫,两人只是略微犹豫了下,便听命去抓了一袋回来。

李忘忧将那些蝗虫丢入厨房大锅之中,用开水滚过一遍,再用笊篱捞出沥干水分。

用热油下锅油炸,将蝗虫炸至金黄焦酥时,才盛了出来,撒上盐和些许胡椒粉,一道美味的油炸飞虾,便呈现在了大唐皇帝李二与众臣面前。

程咬金刚刚伸出的筷子,僵在半空中,迟疑了片刻,不确定的问道:“小子,这哪里是什么虾?怎么看着像是蝗虫?”

“哈哈,程叔叔好眼力,正是蝗虫。”李忘忧笑道。

他这话,让在座的所有人都吃了一惊,李二更是把脸一板:“胡闹!这蝗虫如何能吃?”

李忘忧促狭的看了李二一样,心中暗道,再过几个月,李世民还特么的生吃蝗虫呢,那更恶心,我好歹是给你们做成美味佳肴端上来的。

他哪里知道,几个月后生吃蝗虫的李世民,便是眼前这虬髯男人,被他连续怼过多次的男人……

李忘忧眼珠子转了转,忽然表情严肃的回答道:“百姓把粮食当作身家性命,而蝗虫吃了粮食,这对百姓有害。百姓无罪,蝗虫如果真的有灵的话,那就归罪于我便是了,不要再害百姓了。所以这蝗虫,我必吃之!”

李忘忧的恶趣味发作,直接剽窃了李二吃蝗虫时与大臣们说的话,稍微修改了一下,便拿来忽悠这群大唐权贵。

他话说完,便抓起盘中的油炸蝗虫,丢到了嘴中咀嚼了起来。

嗯,香!比后世那些人工养殖的蝗虫味道更好!

李忘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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