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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掏出一叠皱巴巴的票子,百元的、十元的、五元的都有,一股脑塞在林森满是鲜血的手上。
「孩子,你赶紧走……一会儿警察来了,我保不住你。」郑大哥泪流满面,颤抖着对林森说。
林森愣愣地呆了几秒,转身跑出店门,发疯似的奔跑,消失在黑暗之中。
他慌不择路地狂奔了一阵,直到再也跑不动了,才躺在路边的草地上大口喘气。满是繁星的天幕里浮现出母亲慈爱的面容,他默默地流着眼泪,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天亮时,他已经决定离开海南岛。自己杀了人,在这小岛上是没法待下去了。于是他坐上巴士直奔海口,当天就坐船到达了广东省。
虽然隔了一片茫茫大海,他仍然觉得距离太近了,还不够安全。他又在货运站扒上了一台货车,昏昏沉沉地摇了一晚上。第二天快中午了车子停靠,他悄悄爬了下来。沿路边走边看,从路边的店铺招牌上他知道,自己现在已经到了湖南永州。
从此,他就开始四处流荡。
开始的时候他尝试着去打一些黑工,但人家看他的身材矮小,似是个未成年的孩子,正规些的店铺都不敢雇佣他,有些敢用他的也借故克扣他的工钱和时常欺负他。他唯有忍气吞声,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两次后,他再也不想受这份冤枉气,索性做了流浪汉,靠着小偷小摸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好在他在文印店打杂工的时候,靠着聪明和接受新鲜事物快的头脑,学会了一些使用电脑、复印机和收发传真的技能,没想到居然真的派上了用场。
至于指纹,是因为他想起那把遗留在现场的刀上满是自己沾血的手印,怕有一天会因为这个在哪里出现纰漏,于是他在店铺打工的时间里用小瓶装了刷厕所的草酸,晚上无人的时候就拿来泡,直到几根手指尖终于都血肉模糊成一团,他才觉得放下心来。
几天前,他故伎重施,扒上一台货车到了重庆铜梁区。不料此地的治安联防队夜间巡逻很是频繁,他知道一旦被负责的警官拦下盘察,后果不堪设想,于是决定找一个涵洞再忍一晚,明天赶紧想办法离开这里。
半梦半醒之间,一道刺眼的强光中,他仿佛又看到了父母慈祥的脸,正朝他温柔地笑着。接着就有人摇动他,他猛地惊醒,赫然看到面前蹲着一个警官,刚才那道强光便是这个警官的手电筒照在他的脸上。
这个警官自然就是董毅。
他顿时惊慌失措,心想这下算是完了。所以董毅问他身份、住址的时候,他一句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