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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朋友变得比什么都重要,因为教学大纲里根本就没有这么一条儿。因此,能找个女生,给她写写情书,拉着手四处招摇一下,趁人不备亲上一亲,那简直就是英雄。从反叛的角度讲,这样做,明面儿上无疑是与教育制度唱对台戏,暗地里谁都知道,想谈恋爱是因为到岁数了——男的毫无怨言地把女生放在自行车后面,不知疲倦地每天带来带去,想想看,这种事儿,换成一风烛残年的老头儿,怎么着也干不出来啊——不划算!无必要!更没那心情!
回忆当时谈恋爱,还真有过完美的感受,记得初恋女友过生日,我顶着大风赶到她们家,送她生日礼物,她说她也有生日礼物送我。于是把我带到她们楼下的一个工地上,当时天已经黑了,她左转右转便找到一个四下里无人的地方,叫我离她三米远,然后突然脱了上衣,向我展示了一下她的上半身。她站在我对面足足有半分钟,我认为说她站得好不如说她站得巧,因为正好有月光照在她身上,于是我认为我看到了一些书本知识上没有的东西——浪漫、爱情、纯洁——简直令人陶醉!总之,那是一种完美的感受,也就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不好意思地说,那月下的半裸一幕我悄悄地回味了好几天,有说不出的来劲。我认为那女孩值得尊敬的是,她并没有与现在靠这一招挣钱的各种女明星们同流合污,她只向我一个人展示而不是向所有人展示——那时候的社会风气终于在今天被反叛得差不多了,不知下面一代人怎么能再次给反叛回去——风水轮流转。我估计现在若有女孩想给她的男朋友来这么一下子,没准儿会受到无情的打击——快穿上快穿上,就这姿势、这水平也好意思亮出来展示,比画报上的那些女的差得也太远了!
我今年三十四岁,出于青春期莫名其妙的叛逆心理,混过了多年很烂的日子。回首往事,只觉得一片腐败与自我放纵。有时,我翻看我写的有关自己的小说,总结一下那似乎是被我无限拖延的漫长的青春期,不禁感到深深地吃惊,就像在看别人的故事。我曾以为那是自我肯定,其实我是根本不曾拥有自我;我觉得那是年轻生命的骄傲,其实只是弱软和愚蠢;我认为那是勇敢与坚强,其实不过是为满足我的私欲而奔波。
现在,我为我迅速流逝的青春感到伤感与痛苦。我不认为那是一种富于创造性的叛逆,因为我并未建立起一种专门属于自己的心安理得的生活,我没有承担起任何责任。甚至,我不曾正直地面对一切,就像遮在眼前的烟雾在风中散尽,那些本来模糊不清的东西显现在我的眼前。那是一幅有关生活真相的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