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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轻狂,不懂事……
我摆摆手说,没关系。我就想知道知道是谁。
我之前说过,恭小兵曾经是一名作家,在他踏入写作圈子之前,他还是一名大学生,他不仅是一名大学生,还是我和于果的校友,只不过比于果高一届,比我高两届,当然,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身份——于果的初恋男友,只不过那个时候,他还不叫这个名字,上学时候,他叫汪锦年。
汪锦年,多么俗气且文艺且渣的名字。怪不得能跟于果扯到一起,不过世事难料,这厮告诉我,他后来欠了好几个人不少钱,最后干脆身入其中,成了讨债大军的一员,再最后自己开了个所谓的「金融咨询公司」。
久与恶龙斗,最后我成恶龙。恭小兵后来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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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有把恭小兵如何,杀人是犯法的,我活得好好的,犯不上为了一段过去的岁月搭上自己的后半辈子。
我只是想看看,那个曾让于果献出自己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
不过,这厮也没还我钱,我让他给我写了一个工工整整的借据,为了补偿,抑或是为了赎罪,恭小兵答应我,日后会帮我干一件大事。
揣着恭小兵的借据走出中银大厦,忽然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太阳很大,深秋,树叶铺满街道,放在以前,我可能会矫情的赋诗一首,但是现在,我只是感觉有点失落。
走到一个垃圾桶旁边,我从背包里掏出一件东西,一件铜磬,扔到了垃圾桶里。
我没让吴庆送我,他临走时说,江小白,没看出来你也是个狠角色。我笑笑说,比不上你们,我终究是个文人。
回到家,一个年轻姑娘飞迎出来,眉宇间似有于果的影子。
姐夫!
年轻姑娘见我愣住,又说,我是于蓝呐,不记得我的啦?
我脑袋里飞速旋转,记忆像碎片样拼凑起来,于蓝,于果的妹妹,两人相差十岁,我和于果谈恋爱时,她还在上初中,像个假小子,短头发,天天打篮球,玩滑板……
无论如何,总不能是眼前这个光着脚丫,亭亭玉立的鲜嫩女子。
我说,你不是出国了么?
于蓝说,我回来咯!昨天回来的,怎么样,我变没变?
她原地转了一个圈儿,蓝色的裙子飞起来,像一只蝴蝶。
我说,嗯,变得像个姑娘了,我记得以前你是个假小子来的。
于蓝说,女大十八变!呐,姐夫,我给你带礼物啦,你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