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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过头,看到一个向我奔来的身影。
我眯起眼睛一看,从衣着上才看出这正是刚刚坐在台上的驻唱
歌手。
我站在原地等他跑近,他的嘴中呼出热气,好不容易把气喘
匀,就把手机往我手里一塞。
「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这么粗心。」
我看看手机,又抬头看看他,用眼神表达的疑惑。他似乎很意外地挑了挑眉,「不记得我了吗?我是程衔啊。」
程衔?
我怎么会不记得。
我高中时的同桌,喜欢打篮球喜欢睡懒觉,还喜欢在早自修顶
着蒙眬的睡眼找我要作业抄。
老师对他的行为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程衔的人生,用
一篇《我的区长父亲》就可以书写。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有一帆风顺的人生,直到高三那年他吵
着要去玩音乐,一气之下与家中决裂跑了出去,从此退学,销
声匿迹。
他看着我的表情,笑了笑。
「怎么样?想起来了吧。」
我点点头,又把围巾往上拉了拉捂住自己的下巴,「好久不见
啊,你在这儿工作吗?」
程衔摇摇头,「我朋友的酒吧,歌手临时请假,找我来帮
忙。」
我点头,下一秒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曾经遇到过很多同学,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无一例外的变得
成熟而寡言。
曾经勾肩搭背一起上厕所的兄弟,变成了酒局上互相吹捧的青年人;曾经深夜倾听对方伤心事的姐妹,结婚时连请帖都不曾发上一封。
人们都说这是常态,这就是长大。
而在这被大流裹挟的常态中,好像只有程衔一直站在原地。
他右手一揽,说:「走啊我送你回家。」
仿佛一瞬间回到十年前,我们十六岁,他打完球后懒洋洋地揽过正在写作业的我,「走啊陪我去小卖铺。」
只是那时的我点头说好,十年后的我只能努力地想着托词拒绝。
程衔看出了我的犹豫,一下子笑容都变得狡黠起来,「行了,你自己看看你的脸红成什么样了,当年的好学生也学坏了啊。」
原本被酒醺红的脸更添了几分红色。
不等我开口,程衔就掏出一把车钥匙,「我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