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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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还要再过两个人,他是第五个表演的。”
顿了顿,丹尼尔笑着龇了一口白牙:“原来我们也没迟到多少啊,闵。”
音乐厅的墙壁用的全是白色的大理石浮雕,各式各样精美的雕绘上刻印着艺术史上最为出众的一些作品。墙柱则是用金色镶边的红色墙纸包裹住,触感看上去极好,浅金色的藤蔓条纹勾勒出一种古典的美感。
来参加这种比较正式的音乐会的人,都会礼节性的穿着正装。就算是一向性格大条的丹尼尔都穿了一身白色的小西装,而闵琛自然也是不可避免地穿上了一件深黑色的贴身西装。
这是一身极其低调的服饰,只有在胸口上用银色的针线纹了某个字符,象征着某种高定的标志。听着丹尼尔的话,闵琛不由自主地抬起右手看向手腕上的手表,一颗蔚蓝色的蓝宝石袖扣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没迟到多久?”
闵琛语气平淡地问了一句。
丹尼尔想当然地颔首:“也……也就三首曲子?”
丹尼尔话音刚落,视线忽然就接触到了闵琛的,他猛地浑身打了个寒颤,赶紧地就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错了我错了,奥斯顿,我再也不敢磨磨蹭蹭了!走走走,我们赶紧趁这个时候坐到位子上去,走走走!”
说着,丹尼尔赶紧就往那空着的两个座位跑,压根不敢回头看一眼。
此时,全场的观众都在为刚才的小号演奏而鼓掌,偶尔有一两个发现丹尼尔身影的都惊讶地说不出话来,还没等他们回神,当他们看到某个缓步向这里走来的男人时,简直惊骇得嘴都闭不上了!
迟到的,居然是……
闵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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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刚刚到了后台的戚暮自然不知道,前场的地方已经有一些小混乱了。
每个即将表演的人都会提前到后台准备一下自己的乐器、做些小“热身”,人不会很多,所以他一眼就发现了那个站在角落里、正在调试弓弦的盛彦辉。
戚暮勾唇露出一抹笑容,走上前问道:“盛彦辉?好久不见,已经有两个月了吧?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了你,真是太巧了。”
戚暮这话说得十分有技巧,也礼貌十足,让人挑不出错来。但是他话音刚落,盛彦辉却是抬起头认真地盯着他看了许久,直看得连戚暮都收不住脸上的表情时,忽然开口:“不巧,我特意来找你的。”
“……”
熊孩子!绝对是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