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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瑞比的玫瑰》是一本小说,但至少比坦纳的英格兰宪政史好读很多。此外,它还是一本相当不错的历史小说,不过是以对话形式写成的历史书,是富有想象力的传记,而不是纯属虚构的故事。不管那个伊芙琳·佩恩·埃利斯是何许人,她提供了肖像画和家谱,而且作者似乎也没打算把这本书写成他和劳拉表妹小时候所说的“八股文章”。书中没有文绉绉的之乎者也,是本简单明了的作品。此书辞藻艳逸,在文采上更胜坦纳先生的著作一筹。
格兰特相信,如果你没法去了解一个人,想对他有所认识的另一个办法就是设法去了解他的母亲。无懈可击的圣托马斯·莫尔对理查做出过一些个人评价,但那本书玛塔还没带过来,在此之前,格兰特倒也十分乐意读一读约克公爵夫人塞西莉·内维尔的生平故事。
他浏览了一眼家谱,心想爱德华和理查这对约克兄弟和别的国王不同,他们不仅有着普通人的生活经历,而且血统十分纯正。他看着他们的血统,感到很吃惊。如果把威尔士人也看作英国人的话,那么从内维尔、菲茨艾伦、珀西、霍兰、莫蒂默、克利福德、奥德利到金雀花王朝的伊丽莎白女王,全都是英国人(并且伊丽莎白女王也引以为傲)。从诺曼底征服1到农夫乔治2之间,许多君主都是混血——有着半法国、半西班牙、半丹麦、半荷兰或半葡萄牙血统,与他们相比,爱德华四世和理查三世在血统方面完全胜出。
他还注意到,他们的母亲出身皇族,血统的纯正性绝不亚于父亲那边。塞西莉·内维尔的祖父是冈特的约翰3,第一代兰开斯特公爵,爱德华三世的第三个儿子。塞西莉丈夫的祖父是爱德华三世的另外两个儿子,所以爱德华三世的五个孩子中,这三个人对约克兄弟有所贡献。
“内维尔家族的成员,”佩恩·埃利斯小姐写道,“因为出身于大领主,个个都颇具名望。因为家族相貌出众,个个都眉清目秀。因为善于表现自己的性格和气质,个个都特立独行。集内维尔家族的这三种禀赋于一身,并将其演绎到极致的,当属塞西莉·内维尔了。早在北方在红白玫瑰军之间做出抉择前,塞西莉·内维尔就是北方的一支玫瑰了。”
佩恩·埃利斯小姐认为,塞西莉和约克公爵理查·金雀花之间的婚姻有爱情的成分。对于这样的说法,在读到这场婚姻的结果之前,格兰特是有些怀疑的,甚至几近轻蔑。在十五世纪,每年生一个孩子除了表示生育能力旺盛,并不代表什么。而塞西莉·内维尔为风度翩翩的丈夫生这么多孩子,只能说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