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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梨人已经往厨房跑去。
少时,阮梨拿着筷子回来,递给他,人在他身边坐下来。
“凌侍卫,你和大爷都是这么不拘小节的吗?”阮梨撑着下巴,好奇的问。
凌风往嘴里塞了一颗鱼丸,香的他眉头一挑,含糊不清的回答:“我和大爷是上过战场的人,饿的时候连草都吃过,根本不在乎这些规矩。”
阮梨哦了一声,表示理解,“但各自的餐具还是要分开的。”
凌风斜了她一眼:“怎么,你嫌弃我们这些大老粗?”
“当然不是。”阮梨连忙摆手,一脸认真的说:“凌侍卫和大爷都是保家卫国的英雄,我一个后宅讨生活的奴婢,怎么会嫌弃你们呢。”
“我的意思是,现在在府里,不比战场艰难,可以让自己的日子活的轻松一些。”
凌风不以为意的哼了哼,她一个妇道人家懂什么,由奢入俭难,图安逸,谁还去打仗呢。
之后阮梨向凌风打听了一下陆时屿的喜好,但对方并没有详细说,只是模棱两可的说了一句,“大爷没有特别钟爱的,也没有特别讨厌的。”
说了跟没说一样。
下午时,阮梨在清风轩的账房支了银子,和庆寿堂的采玲一起上街采买。
清风轩的小厨房太过寒酸,食材少的可怜,做一顿饭也是东拼西凑出来的。
路上,采玲一脸八卦的凑过来,仔细打量着阮梨的脖子,“怎么没有啊?”
“什么没有?”
“红印子啊。”采玲压低声音:“上次我见李清竹,她脖子上都是红印子,大夫人和老太太瞧见后直接黑了脸,说她行为孟浪,勾的三爷没有一点分寸,听说还罚了她。”
闻言,阮梨快无语死了。
这也能怪到女人身上,又不是人家李清竹逼着陆谦玉在她身上留印子的。
怎么就不责怪男人贪恋女色,下手没轻没重呢。
不过能找谁说理去呢,旧社会的思想都这样,她虽然不齿,但也只能顺从这个时代的规则,别的爽文中写的女主以一己之力改变了一个朝代,这都不现实,因为她亲眼看到老太太下令打死陆羽华的一个娇妾,只因为那个女子是青楼出身,会唱昆区会跳胡舞,引的陆羽华夜夜笙歌,连书都不读了。
都说红颜祸水,可细究起来,那女子何错之有?
阮梨担心的问:“老太太怎么罚的?三爷知道吗?”
采玲说:“罚了两个月月例,还让李清竹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