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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中取出魔晶,一阶魔兽的魔晶小巧,只有枣子般大,呈淡紫色。魔晶是魔兽身上最值钱的部分,其实,迅影妖狼的皮毛也值些钱,可惜风尘无法携带,只能忍痛割舍。

风尘捡起魔晶,立刻离开现场,大战后留在原地太危险。大概走了十五分钟,他停下脚步,从包裹中取出药膏敷上伤口,包扎得一丝不苟。

他不再停留,继续移动,身上的伤口并不严重,但他细致处理是为了消除气味。魔兽的嗅觉极其敏锐,如果有伤口未处理,很快就会引来一大群魔兽。

又走了约十五分钟,没遇到任何魔兽,风尘才真正停下来准备休息。他找到一棵大树,敏捷地爬上去,坐在树枝上,从包裹里拿出干粮,一边吃一边抱怨:“该死的迅影妖狼,把我抓得这么痛,还让我如此狼狈。不过,最后它为我试招而亡,也算死得有价值了。”

虽然口中抱怨,但风尘心里明白,这次是他大意了,那妖狼可能早已跟踪他,直到他分心时才发动袭击。

这些野外的魔兽都是厮杀无数的老手,战斗经验和时机把握远超于他。与迅影妖狼一战让他受益匪浅,也让他对魔兽的实力有了清晰的认识。

凭借当前的实力,风尘有信心对付一阶魔兽,尤其是疾风魔狼这样的顶级一阶。然而,面对二阶魔兽,他感到力有未逮,估计仅能对付几种最弱的,还得卸下护腕的重压才行。

尽管心有不甘,风尘不得不接受自己无法战胜多数二阶魔兽的事实。于是,他调整了原先的计划,专心寻找一阶魔兽对决,尽量避开二阶魔兽的领地。

稍作休憩后,风尘细细回味与疾风魔狼的战斗细节,期望找出自身的短板。毕竟,目前他仅有一次实战经验,必须从中学到教训,以确保未来的安全。

总结下来,风尘发现他最需改进的是霸王拳的实战应用,除了最后那次,其余时间他都依赖蛮力,自然战斗得艰难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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