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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后,警察又给他打了一个电话。
「喂,您好,请不要挂断,我们是A城警局南京路分局,这不是恶作剧,您是宋城宋先生是吗?请问您认识杨婕吗?她在商场遇害,请您速来分局认尸。」
逼仄压抑的停尸房,我的尸体被白布严严实实的遮挡住,只有一只胳膊露在外面,上面都是已经干涸的血迹。
警察说:「你认认,死者是你的女朋友杨婕吗?」他一边说一边去掀盖在我头上的白布。
但是宋城死死的握住了他的手腕,他一直盯着我露出来的那只胳膊,那里有个用SC字母组成的蔷薇花纹身。
在血迹斑驳的手臂上依旧很显眼。
我记得我刚纹这个纹身的时候,兴致勃勃的举着去给宋城看,他当时很生气,因为他觉得我将他名字纹在身上,是对自己很不负责任的一种做法。
其实那个时候他奶奶刚去世,他当时很绝望的说他从此以后就是孤家寡人,孑然一身。
后来我就去纹了那个纹身。
我只是想让他开心一点。
我指着那个纹身很郑重的跟他许诺:「蔷薇的花语是我会永远陪着你,宋城,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所以你永远都不是孤家寡人,也不会孑然一身。
他当时的反应我已经忘记了,但我自己倒是自我感动了很久,现在想想,他当时的生气大概是觉得负担吧。
他想一直陪在他身边的,一直一直都是……另有其人的啊。
3
宋城死死的盯着我的那处纹身,他说:「不用认了,是她。」
他看起来那样镇定,只是脸色苍白,我听警察跟宋城说:「凶手是反社会人格,在商场无差别持刀砍人,你女朋友为了拉一个孕妇一起逃结果被绊倒在地,是见义勇为。」
不是的,我好心拉着那个孕妇一起跑,但是在那个凶手快要追上来的时候,那个孕妇反手将我推倒了,然后她自己跑了。
我被追上来的那个反社会人格凶手砍了二十多刀,失血过多死亡。
真倒霉。
我站在宋城面前哭,我好疼啊宋城。
我真的好疼啊。
不过还好他没让警察掀开白布,因为我的尸体一定很惨不忍睹。
宋城走出停尸房的时候脚步踉跄了一下。
然后他沉默的靠在停尸房外面的墙上。
过了很久,他打电话给我的父母,大概是想通知我的死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