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章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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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知道她爱不爱你。
显然,陆晋没听懂话中的含义。
他犹豫再三,编辑了一条短信:
【不知明珠可愿成为陆某的明珠?】
短信回得奇快:
【已阅,否。】
陆晋急了:
【我哪里不好?】
【眉间疤位置不够性感,皮肤护理意识弱,年纪比我大八岁……
最重要的一点,你不能入赘。】
那天之后,陆晋足足颓了三个礼拜,然后满血复活,发过去一条信息:
【那我可以成为你的固定伙伴吗?】
【滚!】
13
江湛消息一向灵通。
在知道陆晋被拒的理由后,他觉得他又可以支楞起来了。
不就是入赘嘛!
有什么问题!
想到那天让人魂牵梦萦的玫瑰香,他特意起了个大早,拉着助理开了三个小时的车到了城郊的玫瑰园。
到那儿后,他又花了两个小时,挑中了玫瑰园中开得最艳、最大、最晃眼的一只。
准确来讲,是从许星尘手上抢来的。
江湛琢磨着用词,准备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成为周明珠的内人。
他想得正美,突然听到小助理叽叽喳喳的声音。
小助理看到了玫瑰园的建立者,是周明珠和许星尘。
而这座玫瑰园的所有者,也是二人。
周家老管家正巧过来,见到二人,欣喜地招呼他们。
闲谈中,江湛突然被告知了一个不太妙的真相。
原来,这座玫瑰园是周明珠为许星尘建造的。
周明珠不喜欢玫瑰,但是许星尘喜欢,所以她也偏爱。
许星尘不喜欢玫瑰,可他觉得玫瑰明艳张扬,衬得周明珠好看。
突然,江湛的手一痛,他抬头才看见,玫瑰的小刺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扎进肉里。
他盯着手中的玫瑰。
那是玫瑰园中花瓣上的晨露摇摇欲坠,愈发衬得花枝鲜艳,让人看了就喜欢。
是许星尘让给他的。
可笑至极,那个让他贪恋又予他希望的味道,居然是情敌的味道。
他垂眸,自嘲地勾起唇角。
「果然,玫瑰一如既往的让人生厌。」
小助理听见后,有些诧异地看了江湛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