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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开始了。
我,杰夫里茨·基德,德兰麦亚王国里德城马蹄铁酒馆老板独腿老基德的次子。和我那个整天做骑士梦想当英雄的哥哥皮埃尔不同,我天生就是块酒馆老板的料子——不,是天才。刚出生三个月的时候,老基德曾错手把他的麦酒倒在了我的奶瓶里,当他发现自己的杯子里是牛奶的时候,我已经不动声色地把一瓶烈酒喝了个干净;五岁的时候,我已经具有相当高超的品酒技艺,能够熟练区分在整个大陆市面上能够找到的各种酒类;7岁的时候,我已经开始负责酒馆里最见功夫、最需要技巧的工作——兑水;10岁的时候,我就正式在前台招呼客人,并一举成为整个里德城最受欢迎的酒馆小厮;14岁的时候,我已经俨然是马蹄铁酒馆的老板,掌管一切账目,把老基德、基德太太和长我6岁的兄长皮埃尔指挥得团团转。在我苦心经营之下,马蹄铁已经由原先里德城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小酒馆,变成了具有极高知名度、日客流量超过500人的大型餐饮企业,并连续三年成为里德城纳税先进单位。如果不是每个18岁的成年男子都要起码服为期三年的兵役,我才不会离开那个每天热闹非凡的酒馆。毕竟,当一个酒馆老板,和一帮食客插科打诨,传播一些旅行者的新鲜见闻,看酒鬼们在门外的空地上打架,比做什么骑士、当什么英雄要快活多了,也安稳多了。
我服役之前,已经和家里约好了,等三年后我回家,老基德就正式退休,马蹄铁酒馆将正式由我掌管。至于皮埃尔——对这个哥哥我也真没有好办法,服完了兵役不过瘾,居然又想去干什么佣兵,不知道跑到哪里修行去了。随他四处折腾去吧,家里有我,足够了。
“他刚才怎么喊你国王?”我有些诧异地问我的新室友。
“外号。”他的声音带着说不清的自豪感,似乎连一个字也不愿多说。
“这样的外号挺少见,不过……”酒馆小厮的职业习惯让我不由自主地和人套近乎,“挺形象的,我是杰夫里茨·基德,你可以喊我杰夫,我以前是个酒馆小厮。”
“弗莱德,弗莱德·古德里安。”
“弗莱德·古德里安,我可以喊你弗莱德吗?”他点头默许了,“我刚来,对这里还不了解,你来了多久了?这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我们的长官怎么样?这附近有没有出色的饭店?或者酒馆也成。有没有漂亮姑娘?我喜欢大眼睛的,亮亮的那种,就像你的……哎,人呢?”我只顾着边说边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同行者的身影。
“到了。”弗莱德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