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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卖,继续着自己平淡又朴实的生活,洋溢着一种充满活力的生活气氛,全没有感受到一丝战争的紧迫。我毫不怀疑我的朋友弗莱德的预测:温斯顿人用不了十天时间就能完全控制河北的整个区域,到时候昆兰城将化为一片废墟,不由得心中一阵悲伤。
真是奇怪,我们可以毫不动心地谈论着陌生人的死亡和陌生城市的陷落,却只有当熟悉的景象在眼前毁灭时才会感到痛心和伤感。
好在我原本就不是什么品质高尚忧国忧民的大人物,很快就从这种伤感的情绪中脱离了出来:是啊,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在这乱世之中能活下去就已经是万幸了,哪还有更多的力量去保护别人呢?
弗莱德也站在不远处沉思,他又在想些什么呢?
……
从昆兰的码头出发,沿晨曦河顺流东去,需要五天时间才能到达南岸最近的小港口坎普纳维亚,也就是我们的目的地。在那里,我们这群散兵游勇或许能够继续我们的军旅生涯。
在船上的众人中,最值得一提的是那个精灵。他的名字叫佐布尔易辛卜拉维尼亚尔德拉却斯……精灵族的名字要把父名、母名、父族名、母族名、守护神名、守护星名等等等等全都加在一起,这可不是个好习惯,我真怀疑精灵族的母亲们喊孩子回家吃饭是不是要站在门口喊足一上午才知道叫的是谁,幸亏我们弄清了他在氏族内的称号:红焰,否则还真不知道到底怎么称呼他才好。这家伙绝对是个精灵族的异类,性格爽朗豪放,每天和水手们泡在一起,喜欢一边大口喝着水手们的劣酒一边和他们唱“面包房的姑娘白又胖,圆圆的屁股来回晃”之类有趣的歌曲,有时候唱着唱着就和水手们抱在一起跳个海风舞什么的,有时候性起还会扒光了膀子涂上油脂和水手们一起摔交,没几天就成了最受水手欢迎的乘客。最出人意料的是,他居然经常和船上的水手们一起比赛掰手腕,而且居然还只赢不输。要知道精灵族可从来就不是什么以力量见长的种族,即便是族中非常健康的成年男子,他的力量也就和普通人差不多,这个精灵居然能比常年风吹日晒的魁梧水手还强,真是跌碎了宝石商人们的鉴定眼睛。
“嗨,你们这群士兵谁的力气最大?跟我比比。我赌十枚金币。”这一回,他刚赢了摔交比赛,得意洋洋地光着膀子来挑衅。我这才看清他的身上到处都是伤疤,不是刀伤就是剑疮,还有野兽的齿痕和爪痕。
“怎么,没有吗?你们可是士兵,不要那么窝囊,难怪整天打败仗。”他摇着酒瓶子冲着我们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