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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轩粗略地做了一个预估,心里面就有些震惊。
他虽然写了《明朝那些事儿》这部畅销书,获得的分成比例也是前所未有的高,但是最后能收入几个亿那就是传说级别了,可是移动彩铃这种风潮若是抓好了的话,轻松入手十个亿是绝对不打折扣的。
“有时候真想扒开你的脑袋看一看,里面装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大家都长了一样的脑袋,为什么你就能这么优秀?”
叶青缁看看轻蹙眉头认真研读词曲的余茜,又看看一脸轻松彷佛没事儿人一般的叶明轩,忍不住对他如此说道。
“脑袋自然是一样的脑袋,不过我所经历的事情要比你们更为丰富一些,难免就会有一些特别的感触。”
“你也知道,这些特别的感触正是创作的源泉。”
叶明轩半真半假地对叶青缁说道。
从理论上来说,叶明轩的这番话并没有错。
任何一个创作了大量优秀作品的作家,基本上都是那种拥有丰富的生活阅历的人,这一点几乎没有人可以否认。
叶明轩自己也是如此,虽然他现在只有二十三岁,但是不要忘了他可是从二十年之后重生回来的人。
就算是世人无法理解他的经历,但是叶明轩自己却可以把这二十年的生活体验,融入到自己的作品当中,印证他对叶青缁所说的那些话。
重生之前的经历,或者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如梦似幻一般的特殊经历。
“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
叶青缁看了看叶明轩,总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好了,你们两个好好研究这首歌怎么配乐吧!”
“我得去找季总,然后直接出发去京城了,京城师大的师生们正对我的到来翘首以盼呢!”
叶明轩结束了聊天,站起身来,对两个女孩子说道。
“一路顺风!”
“我就不送了,刚刚有点儿灵感,我要抓紧时间把编曲弄好,争取早一点儿出小样儿!”
正在研究歌词的余茜,头也不抬地摆了摆手道。
“你还真是够专注的!”
叶青缁见了,忍不住吐槽道。
无论是叶明轩也好,还是余茜也好,遇到工作上的事情,那真的是非常敬业。
叶青缁很是反省了一下自我,最近日子是不是过得太轻松,所以失去了对人生价值的追求?
这个问题,确实是需要好好改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