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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你说他们不是男女朋友关系,那是什么关系?”
一旁的邓辉愣住了,眼睛瞪得大大的。
“五年前,林寻跟安妙汐签了一份合同,让林寻假扮她的男朋友,在外面当挡箭牌兼她白月光的替代品,在家里就是佣人,月薪3万。”
“什么?!”
闻言邓辉倒退了几步,脸上的表情更加惊讶了。
“漫漫,这是真的?”
邓辉再次确认,随后不可思议的目光看向安妙汐。
“怪不得!怪不得他得了重病都不肯告诉你,原来是这个原因!”
现在邓辉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面对安妙汐如此冷漠的态度,他还是依旧保持着热情去对待安妙汐。
两人一直以来居然都是雇佣的关系!
“安总,您不觉得你这样做太过于自私了吗?”
“这件事情是林寻自己同意的,而且我价格给的很高,我觉得这个合同没什么问题。”
安妙汐平淡的回答,在五年前,海浦市的平均工资才不过八千,她给到三万的月薪已经很高了。
即使她对林寻是有一些冷漠,但她对待别人一向都是如此。
“呵,你认为没问题?”
路漫漫冷笑一声。
“五年来,在你的心中,难道林寻就是一个工具人吗?”
“难道在你看来,钱可以买到一切吗?”
“林寻患病这么多天了,还在坚持给你做家务,变着花样的为你做饭,你何曾关心过他?”
“这些年来,他为你做了这么多,难道你以为用钱就可以撇清了吗?”
“他都已经快死了啊!”
路漫漫的声音颤抖着,也将安妙汐拉回了现实。
是啊,有些东西确实不能用钱来衡量,而且用钱来衡量感情,不一直是她最讨厌的事情吗?
为什么这种话会从她的嘴里说出来?
有一次安妙汐淋了雨发高烧,是林寻连夜冒着大雨从医院将医生请了过来,然后又熬了粥,将水果削好送到她的面前,后面的几天也是林寻按时送热水,提醒她吃药。
这些事情,合同里面并没有规定啊。
林寻也并不是为了钱才做这些事情的啊。
“那间空房间是原本阿寻住的吗?”
邓辉指了指楼梯口处的一个较为破旧的空房,里面空空荡荡的,一看就是刚搬走。
“这不是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