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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唱得尤其好,高高瘦瘦,面庞英俊,穿简简单单衬衫,弹得一手好吉他。只是神色非常冷,狭长眼睛,声音很有特色,安静唱情歌的时候音色干净得让人沉迷。到合唱摇滚的时候他又上来了,弹着电吉他唱高音。唱英文的经典摇滚曲,全场人大合唱,荧光棒摇成星海。
叶霄是个音乐疯子,跟着观众唱了几句,侧过头来朝着肖林笑:“这人像不像齐楚年轻的时候!”
演唱会吵得很,他几乎是用吼的,他大病初愈,头发还没长出来,是个圆圆的寸头,但是挡不住五官狐狸一样好看,像个妖僧,全场都在被旁边的金发小哥搭讪。
相比他的投入,肖林就淡定多了。
这些年他带着糯糯,就戒了烟,但是戒不掉习惯,这两天为了决定看不看这场演唱会,晚上失眠时吸了不少烟,叶霄自己吸不了,十分嫉妒他,笑他把这些年的烟都吸了。
全场都在疯狂跟唱,从皇后乐队唱到甲壳虫,气氛热烈,似乎连空气都滚烫,叶霄这家伙更是如同一个溜出寺院的小和尚般跟着节奏狂跳,仿佛全世界都在狂欢……
只有他一个人这样安静,想找一支烟来吸。
肖林忽然觉得有点冷。
这算什么呢?缅怀?祭奠?听见他要开演唱会,千里万里地赶了过来,自己从来不是什么高尚的热爱音乐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他而已。
周围还是一片喧闹,他却感觉有点意兴阑珊,拍了拍叶霄的肩膀,唱摇滚唱得正开心的音乐总监压根没有搭理他,仍然在学着rcury晃个不停,估计等会唱high了学他穿一条短裤弹吉他也是可能的。
肖林收回手,双手插兜,挤过人群准备往外走。
然后他刚走过两个人,就听见舞台上忽然静了下来。观众仍然在意犹未尽地大声喝彩尖叫,话筒里传来的却是一些窸窣声,仿佛在往舞台上搬什么东西。
他套上黑色卫衣的兜帽,继续往外走,纽约的冬天冷得很。他来的时候其实穿了厚羽绒服,结果被叶霄家全扒了下来,笑他带孩子带成了个黄脸婆,太不修边幅。这卫衣也是叶霄硬给他套上的……
观众仍然在尖叫喝彩,他逆着人群往外走,像一尾逆流而上的鱼。
直到话筒里传来一声:“喂。”
他僵住了。
肖林站在激动的观众中,茫然地回过头往舞台上看,越过无数的人头,越过无数激动的面孔和挥舞的双手,越过荧光棒的海洋,看见了舞台上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