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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
勇树指着脚下的小图形问道。
“是条狗。”警察回答道,“这是北冈的爱犬,名字好像叫马库斯。听说他很疼爱这条狗,出门的时候经常带着它一起走。这条狗也被杀了,脖颈上被砍了一刀。”
警察用右手做了一个砍头的样子。
“为什么连狗也……”
“不知道,可能是凶手讨厌狗吧。”
勇树抬头看着警察的脸,心想他是不是在开玩笑,但警察并没有笑。
“凶手是路过这里的暴徒吗?”
勇树试探着问道。警察津津有味地吸了口烟,轻轻点头。
“这个可能性很大。如果考虑这是桩有预谋的犯罪,问题就在于,凶手怎么知道北冈会在那个时间经过这条路。这条路到了晚上应该很少有人走,或许把它当作是暴徒干的事比较妥当。只是,北冈身上并没有被拿走什么东西。”
“那就是个脑袋不正常的暴徒了。”勇树说道,“绝对无法想象是一个认识北冈学长的人把他杀了。虽然我也只是通过我哥知道他的,但我知道他是个很出色的人。不管怎么说,他是我哥信赖的人。如果不是这么彻底的信任,他不会成为我哥的接球手。”勇树的口气情不自禁地沸腾了起来。警察抽着烟,饶有兴趣地看向他。勇树有些难为情地低下了头。
“你不打棒球吗?”警察问道。
勇树稍微犹豫了一会儿,回答说:“我没有那个才能。”
“才能?只要训练训练,谁都能打得很好。”
“不行。那样的话,我还是把这份精力放到学习上,力争考上一流大学的好。”
“什么意思?即便是打棒球也要重视学习呀。”
“所以怎么说呢……我们并没有那种能把棒球当作消遣的高贵身份。我哥打棒球,并不是业余爱好,而是把它当作谋生的手段。但是我哥有那种才能,我却没有。所以我把这份精力放到学习上,考入一流大学进入一流会社,才是正途。他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对你说……谁?”
“我哥。”
那时候的事,勇树还记得一清二楚,那是他刚进初中的时候。当时还在读初二的武志就已经显露出过人的天赋,开始为初中棒球界所瞩目。羡慕这样一个哥哥的勇树,也渴望在初中加入棒球部。但当时的武志却用严厉的口吻对他说:“你觉得自己棒球打得很好吗?”
“我不觉得,但练练就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