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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妈都吩咐了,我也只能照搬,在网上订餐厅。
我虽然不是有钱人,但只要不是太贵的餐厅,我还是能消费得起。
我和傅星辉的工资一直是分开的,虽然也没算账,但大家心里都有杆秤。
基本上花大钱的地方,都是一人一半。
比如说房子的首付和买家具,基本上都是一人出一半的钱。
只有车是他买的,一辆入门级的三系宝马,也值不了几个钱。
而且那车平时也都是他在用,从经济上来说,我确实没占到他什么便宜。
我平时也很少花钱,我没有太强的虚荣心。
不管是衣服还是化妆品,基本上就是过得去就行了,奢侈品牌什么的,从来都没碰过。
我是一个经历过生死的人,有了那种经历,至少会让你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生死之外无大事。
那些所谓的虚荣富贵,真的没有命重要。
如果我是一个虚荣的人,我和陆威结婚时,霜姨送的那个海洋之星钻石项链足以让我变成一个富婆。
我本来以为那串项链也就值十来套房,但后来我在网上查了一下。
那串海洋之星,真的是仿造泰坦尼克号里面那串海洋之星来做的,名字也叫海洋之星,它的价值,至少能在阳城买三十套房!
但这些年我一直没动它,它一直在银行的保险箱里。
这是我内心处最深的秘密,我从来不敢让家里面人知道。
以我妈和我弟的脾气,要是让他们知道我有那样的宝贝,肯定早就逼我取出来拿去卖了。
然后我们一家子就能过上骄奢淫逸的生活,至少我妈和我弟可以过上那样的生活。
而我,真的没什么兴趣。
也或许我其实也是爱钱的,但我不想碰海洋之星。
我希望有一天能找到我失踪的孩子,然后把海洋之心传给他,不管他是男孩还是女孩,我都应该给他。
那是来自缅北一位至死不能回乡的老人的馈赠,她和钻石一样永恒。
不,她比钻石还要永恒。
我永远怀念她。
现在她养大的儿子回来了,虽然他还没有承认自己的身份。
如果他承认了,我就确定把那窜海洋之心的钻石项链应该还给他。
……
因为要出去吃饭,我就简单收拾了一下。
我订的餐厅,要先到了以后发位置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