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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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开了张支票送去凌公馆。
在凌公馆等待的伙计拿到支票后笑眯眯的告辞了。
凌云之打给沈知章,说着自己新得的戒指有多独特时髦。
又道:“我同伙计说了,日后再有这样的,也要送来给我。”
沈知章自是宠着她:“只要你喜欢我都给你买。”
凌云之更高兴了,她喜欢沈知章,当然也包括他的钱财。
她留洋三年,除了第一年用的是凌家的钱,此后两年用的都是沈知章的钱。
梨园。
谢扶光约了人听戏,她到的早,在包厢里等着。
花朝出去打电话,回来说了两件事。
一是凌云之果然买走了戒指,还多给了一千,不让小姐再设计同款。
二是这两千大洋是沈知章出的。
两件事都在意料之中,谢扶光冷笑,沈知章留洋的花销比别人都大,合着是拿着她赚的钱养小三去了。
“他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不赚钱不知道赚钱有多难,两千大洋说给就给。”花朝要气死,替小姐不值。
“气什么。”谢扶光给她倒了杯茶:“我今天能从他手里拿回两千,明天就能拿回两万,吃进去多少,都得给我吐回来。”
花朝捧了茶,重重点头。
主仆俩等了没一会,文士钊并另外三位客人到了。
谢扶光起身相迎:“文舅舅。”
又同另外三位问好。
文士钊一一给她介绍,最年长的是江城大学的校长,次年长的是文化界著名学者,还有一个是前朝第一批留洋归来的学者。
每一个都担得起德高望重四字。
谢扶光的离婚书能有多少公信力,就靠这三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