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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最后都会怀疑自己白日见鬼,否则为什么会毫无印象可言。
尽管我是这个德行,上天还是花了很多功夫照顾我,第一我居然有份工作――虽然每次进公司门都要和保安在身份确认问题上费一番口舌;第二是让我娶了一个好太太。我和蓝蓝是别人介绍认识的,第一次见面,她穿着一条长长的白色裙子,缀有蕾丝花边,微笑着坐在对面。我口干舌燥,热汗滚滚,心跳的声音完全盖过了餐厅里七个人的乐队奏乐,害得我旁边桌子上一位有高血压的老太太不断发晕。要是我没有及时撤离的话,一定会搞出人命来了。
她答应嫁给我的那晚上,我开心得跑到街上去大喊大叫,翻了无数筋斗,见人就抛去飞吻,人家跑远了就抛去钞票。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有人被钞票吓得尖叫的。结果路人招来警察,我拉着蓝蓝撒腿就跑,跑到小巷子里,乘她喘气着趴在我胸前时,第一次吻了她。
幸福日子过得跟飞一样。或者说,象做梦一样,转眼醒来,我就一个人站在这间空空荡荡的房间里面,非常的寂寞而忧伤。
她是突然间离家出走的,理由非常直接而不容辩驳:我,不是她喜欢的那种男人。
事情的导火线是这样的,我和蓝蓝去参加她的大学同学聚会,她读工程学出身的,班上一共就四个女生,其中一个嫁给大富翁,光是手上钻石的折射光线可以将整个酒楼包厢的照明系统取而代之。另一个的老公是全美天才奖的获得者,虽然整场聚会脸上肌肉总共只活动过屈指可数的几次,说的唯一一句话是:“该走了!”。但是这不影响他的名字进入剑桥现代科技名人录,更不影响蓝蓝的倾慕之情把桌上的沙拉都蒸熟。最后一个则是构成此次仳离事件的最重要因素――那一位女同学的老公,乃是众人生平仅见的美男子。他一走进某个教堂,所有女性教徒大约都会转过来叫他上帝。
等到蓝蓝介绍我的时候,尽管内容精简再精简,只剩下姓甚名谁这一基本信息,她的声音仍然无情地彻底消失在喝汤吃菜的吆喝声里。散场时,有男同学殷勤地走过来向蓝蓝低语:“蓝蓝,你还没有结婚的话,可否给我一个机会。”我一个大活人,在一边咳嗽咳得喉咙要出血了,他居然硬是说:“哎呀,什么声音。”
回到家蓝蓝没再和我说一句话,三天以后,她抱着儿子一走了之。留下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还有一句“没出息”。
对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