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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执意如此,那我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祝他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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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平侯府的马车走后,爹娘深深叹了口气。
娘拉着我的手,双眼含泪:
「云清,之前让你跟侯夫人走,不是爹娘不爱你,是因为你弟弟他从娘胎里出来就体弱,娘怕他去侯府不习惯。只是没想到你弟弟她......」
声音哽咽而愧疚。
我安抚地拍拍她的手。
爹娘只是平民百姓,侯爷要选儿子,自然不能违抗命令。
选择将我送走,也只不过是因为我更健康强壮,生存的几率更强。
况且在他们眼里,跟着宣平侯夫妻走,是要去京城当大少爷过好日子。
所以我从未怨过他们的选择。
娘给我煮了碗香糯的米粥,又蒸了几个热腾腾的包子。
感受到食物的温度,我终于有了重活一世的真实感。
即便只是寻常农家的粗茶淡饭,但也比侯府的生活舒服得多。
没有锦衣华服、琼浆玉露又算得了什么呢。
虽然小阳村的日子清贫,但我不用晨昏定省地请安,不用为了练字将手指写得血肉模糊,不用每天只吃馊掉的冷馒头,不用挨板子,不用和京城的少爷小姐勾心斗角......
我很知足。
反观谢云泽,不,现在已经更名叫沈云泽了。
沈云泽进侯府的第一天,就被关了小黑屋,勒令下人不许给半点水米。
只因他的身段也不够潇洒风流。
侯夫人给他买最好的锦衣华服,用最好的笔墨纸砚。
请来最有经验的夫子,养得如同真正的侯府世子一般精细。
但也会因说话重了,走路快了,背书慢了等一些小事将他往死里打。
宣平侯冷眼旁观,只会劝侯夫人消气,从不管沈云泽的死活。
沈云泽一次次被打得神志不清,将前世我的遭遇都经历了个遍。
但不同的是,他从未燃起过逃跑的心思。
甚至侯夫人带他回了小阳村,他也高昂着头,居高临下地笑我是个村夫。
对侯府的生活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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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泽回小阳村那天,我正将采来的鲜花捣成花汁。
前世侯府生活十余年,为了讨好侯夫人,我对京城女子喜爱的妆品颇为熟悉。
虽是女子用的物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