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们给王锦找了小狼狗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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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王锦绑了,让她做他们沈家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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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不想让身边的人知道她写武侠小说的事。
她也不敢让沈彦容知道,跟他通信的唐王就是她。
所以不管是她给报社留的,还是给沈彦容的地址,都不是军大院这边,而是比较偏远的一处胡同。
她每天都习惯去那边的信箱看看有没有给她的信件。
今天早晨,她吃过早餐,就去了那边。
“呸呸呸!狐狸精!一身狐骚味!”
刚被王从戎狠狠警告过,王南星怕被赶出王家,不敢正面挑衅王锦。
但王锦走出大门后,她还是对着空荡荡的院子狠狠地唾了几口。
王清窈倒没注意到王南星的愤怒,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讨好林荷。
林荷马上就要过生日了。
那晚沈彦容肯定会回来。
两家人一起吃饭的时候,她不仅要在生日礼物上压王锦一头,还得让沈彦容觉得她更好看。
最好能让王锦当众出丑。
那样,沈彦容肯定会看到她的好,对她另眼相待。
她一定要与他擦出爱情的火花!
王锦并不知道王清窈卯足了劲儿要与她雌竞。
她很快就到了那条胡同。
信箱里没有她的信件。
关上信箱,她正要离开,忽而听到有人大喊,“救命!”
她快速跑到前面胡同口,就看到,两个人高马大的流氓,强行把一位扎着双麻花辫的年轻姑娘往胡同深处拖。
这条胡同,早就已经荒废了,里面连个鬼影都没有。
若那位姑娘被拖到了胡同深处,一切就都无法挽回了!
王锦不是圣母。
可这件事被她撞到了,她也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一位朝气蓬勃的姑娘,被这两个流氓毁了。
她想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拉这个姑娘一把。
隔壁有信箱的那条胡同,也有电话亭。
她丝毫不敢耽搁,快速冲到那边的电话亭,打报警电话。
她其实想着,找几位热心市民帮忙。
但这个时间点,大家都出门上班了,再加上这边住户太少,她根本就找不到人帮忙。
而那两个流氓,已经把那位姑娘拖到了胡同深处,还开始撕扯她身上的衣服!
她再不敢浪费时间,连忙抓了两块板砖,就往胡同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