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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害怕。我的诉说不能伤害你,尽管我做了那些事;而且我保证,我会在黑暗中静静地躺着—也许会哭泣,或偶尔再一次看到流血——但我绝不会再伸展四肢站起来,并露出牙齿。我在解释。你要是乐意,尽可以把我将要告诉你的当作一种忏悔,但这其中充满了奇怪的事物,仿佛只可能出现在梦里,又或者那些在水壶冒出的蒸汽中出现嬉戏的狗影、坐在架子上的玉米皮娃娃瞬时间四脚朝天地躺在屋角——而它怎么到了那里似乎显而易见——的时刻。更奇怪的事无时无刻不在四处发生。你知道的。我知道你知道。但问题是:谁该负责呢?另一个问题是:你能读懂吗?如果一只雌孔雀拒绝孵蛋,我一下子就能读懂其中的含义,而且果然,那天夜里我就看到悯哈妹(原文为a minha mâe,葡萄牙语,意为我的妈妈,此处系音译。)牵着她的小男孩的手站在那儿,我的鞋塞在她围裙的口袋里。其他的征兆需要更多的时间去理解。但往往,我们会遭遇太多的征兆,又或者,一个明显的征兆过于迅速地被遮盖起来。我将它们分门别类,并试着去回忆,可我知道我还是漏掉了许多,正如我读不懂那条花园蛇为什么要爬到门槛那儿去死。就让我从我确切知道的事物开始讲起吧。
故事从那双鞋开始。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始终都无法忍受打赤脚,即使在最热的天,我也总是在乞求一双鞋,谁的鞋都成。我妈妈,悯哈妹,她皱着眉,据她说,是我种种臭美的方式惹恼了她。只有坏女人才穿高跟鞋。我这么做很危险,她说,而且很野。但虽然气急败坏,她还是可怜我,让我穿上了夫人扔掉的一双鞋:尖头的,一只的高跟断了,另一只则磨破了,鞋面上有个饰扣。结果呢,莉娜说我的脚没有用处,面对生活永远都太过娇嫩,而无法拥有一双生活所需要的、比皮革还要结实的脚板。莉娜说得一点儿不错。佛罗伦斯,她说,现在是一六九○年。这年头还有谁长着一双奴隶的手却用葡萄牙贵妇的脚走路呢?因此当我上路来找你的时候,她和太太给了我一双老爷的靴子,那是给男人而不是给女孩穿的。他们往靴子里塞了干草和油乎乎的玉米皮,叫我把信藏在我的长袜里——也不管那上面的封蜡有多么让人发痒。我认得字,但我没有去读太太写了些什么,而莉娜和“悲哀”又不识字。不过我知道要是有人拦住我,那封信会对他们说些什么。
我的头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