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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最起码不潮湿。
有时候孟三顺也想不明白,自己跑到城里来打工的意义何在,其他人都拼了命的往城里钻意义又何在?
其实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孟三顺自己也习惯了,这个地下室除了有些潮湿通风不好之外,剩下的还都不错。一个卧室一个卫生间,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做饭的时候要到外面做。
就算这段时间工作已经稳定了,孟三顺也没有想要换个住的地方,这里的租金便宜,而且跟周围的邻居相处的也不错。关键是他有一个梦想,他想在Q市这个地方买一栋房子,哪怕是一个小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