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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尸灭迹。
他先想到了离家不远的河,可是又怕晚上背着妻子太招人注意,于是在床上用柴刀把妻子的双腿砍了下来,找了一只麻袋装进去扛到河边,为了不让麻袋浮起来还在河里捡了几块大石头装进去。
当他回到家准备搬第二趟去扔的时候,看到路上有人经过,心虚的他改变了主意要把剩下的尸体扔到后山悬崖洗啊,那里没有通路,樵夫都不会去那里,也不会有人发现尸体。
他用被褥包裹好尸体扛上了山,几乎快天亮了才把事情完成。
为了让别人相信妻子是跟人私奔,他把她的衣服都埋进了地下,把家里带血的东西都换掉了,但是骗的了别人骗不了自己,他根本不敢上床睡,也不敢跟朋友出去喝酒,怕自己酒后失言说出自己杀人的事,只好每日躲在家里喝酒,醉了在地上胡乱睡一觉。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连日不下雨造成河水干涸,扔在河里的麻袋被人发现了,自己杀人的罪行被袁清一层层揭开了……
就在袁清把最大嫌疑放在胡明身上时,沈泰来在大丰米铺的账本上找到了他的名字,证实他也有这样的一只麻袋。
胡明却说在大丰买米是一年之前的事,麻袋早就不知道丢在了哪里。
袁清告诉胡明他的妻子并没有跟人私奔,李贺如今是有儿有女家庭和美,和洪春桃这些年连联系都不曾有过。
胡明眼神里透出不相信,他认定自己的枕边人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这一点在袁清眼里看来更加加重了他的杀人嫌疑。
袁清去找项仵作,想再看看尸体上的信息。衙门的条件有限,被捞上来的残肢无法冷冻保存,早就已经腐烂不堪。
不过项仵作提供了另一个思路给袁清,双腿是从大腿根部一下被截断,从伤口整齐程度可以看出工具是一把比较锋利的刀,而且有一定的宽度和长度,类似砍柴刀而非菜刀。
双腿上没有被拖拽损伤的痕迹,项仵作猜测是杀人和分尸很有可能在同一个现场,当然也不能排除凶手在体能上远远超过被害人直接背着尸体转移。
还有一个问题是这双腿的主人为什么没有穿裤子?
是案发时就没有穿着裤子还是事后又被脱掉了?
如果是前者,那么死者遇害的时候肯定是在室内,甚至是床上。
如果是后者,那凶手又怎样处理了带血的衣物?
袁清带人火速赶到胡明家中,命人把家里所有角落都搜查仔细。她自己进入了夫妻二人的卧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