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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我比你大好多岁,她没头没脑地说。
他的皮靴“咯噔”一声着地,走到她面前,抬起手。她不知他抬手干什么,直觉让她把自己整个肉体送上去。他却拉住她的手,说明天见。他飘摆着呢子大衣阔步走了,像某个剧中某个少年统帅。
她整整一夜都在温习他的手留给她的丝绸感觉,那柔软凉滑的丝绸感觉。她从来没触碰过这样小巧纤细的男性的手。那手背,那手掌,那流动的手指。她确信他会弹钢琴,会吹奏长笛,有那样的手!明天是最后一天。末日来了。
她一夜未睡想着她的末日。从没见过比徐群山更男子气的男子,也从未见过比他更温婉的男子。她却知道末日就是末日,自己一点指望也没有。她想起他每一瞥目光,每一蹙眉头,每一个偶尔的笑。她怎么会够得上这样一个人?过去没了,未来也没了,只有一堆岁数一堆罪名。
她爱上了这个穿将校呢军装的青年,在末日的除夕。她直觉早已感到他不止他本身那些层次。他的表层已经很不凡了,那么优越、少年得志、儒雅的猖狂。他那两根又黑又长、难得动容的眉毛,还有他那双常会烦乱的手。她冥冥中知觉他不止这些,不止他本身。他来此不止要搞什么案情调查。他另有使命。可能仅仅为了接近她。他却从来不像任何她经历的男人那样,浑身散发刺鼻的欲望。名叫徐群山的青年从来、从来不像他们那样。
最后的这天下午,她照着自己的影子。影子只有19岁。影子不像五官和脸容,会褪色。在这个灰色潮湿的冬季的下午,她要好好收拾一番自己,好好度这个末日。她在这一个月里消瘦了。她消瘦得看守她的女娃们也不安起来,开始嘀嘀咕咕地议论,她一天天蜕变,一天天恢复原形,连她自己在看着这个完美的投影时也有些惊惧:它是她十九岁留下的投影,高高束起的发髻,与她昂起的下巴形成工整的对称。
三点整,门叩响了。孙丽坤说,进来嘛。徐群山没穿马靴,也没穿呢大衣,人一下子单薄了许多。他穿双灯芯绒的布鞋,无声无息地走近她。
她庄重得打抖,脸色煞白。她上身是件印度红的毛衫,领子几乎担到肩膀上。它很旧了,某些部位有虫蛀的洞眼。她为自己刻意的收拾打扮发窘。她的岁数全在表层,她一点也没瞒什么。像印度红的毛衫,略略的破旧使它格外可人。
“坐吧。”他说。貌似平常地用脚钩过椅子,使椅子跟椅子之间有一个正常距离。令人自尊的分寸。
她坐下来,有些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