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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只不过弗伦似乎的确仅仅是想要将她擒拿而不想伤她,所以处处留情,而凌晓则毫无顾忌地招招狠辣,手上还有一把谁都不敢小觑的手枪,隐隐便占了上风。
既然凌晓与弗伦动上了手,双方的手下自然不甘示弱,一时间,餐厅内乱成了一团,而外面的枪声也更为激烈了起来。
大概是没有料到凌晓这么难缠,动作狠厉,身手也绝非一般的女孩子所能相提并论,弗伦的眼神越发炙热,手上的分寸也放松了几分,似乎急切地想要将她压制住,甚至不惜将她弄伤。凌晓的压力顿时开始加大,她咬了咬牙,终于下定了决心,朝着弗伦扣动了扳机。
凌晓不是没有用枪伤过人,却没想到会有对弗伦开枪的一天,只不过她更加不想如此束手就擒。既然开了枪,那就不再容情,在这种情况下犹豫发善心可绝不是凌晓的风格。
第一枪第二枪都没有打中,被弗伦敏捷地闪开,而第三枪则击中了对方的肩膀,让他后退了数步。
毕竟对方是有备而来,而己方则是被动迎击,凌晓不想杀弗伦,更是没有自信自己能杀得了他,见弗伦受伤,当即不再恋战,找准机会便向餐厅门口跑去。
“呵,爪子倒真是利得很!有趣!”身后,传来弗伦极有兴致的低笑,仿佛成竹在胸。凌晓心里猛地一沉,果不其然,她在踏出餐厅的第一步后便停了下来,紧咬着牙瞪视着早就将餐厅大门团团包围的士兵。
弗伦是个疯子,彻彻底底的疯子!大概所有人在看到他的行事之后,心里都只有这样一种感觉。
倘若他是正常人,在乎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的话,那么凌晓有不知道多少种办法让他因为忌讳而不敢妄自行动。但是倘若对方什么都不在乎,就算是拼着将沪市乃至全部的地盘都甩手不要,不去抵抗外敌,就偏偏想要捉她一个凌晓呢?纵使有三头六臂,凌晓也没有办法逃出生天。
——不,与其说是为了凌晓,倒不如说她更像是一个弗伦极有兴趣的附赠品。弗伦早就对于军阀的生活没有了兴趣,更是早早就在想一个抽身的方式,上辈子没有凌晓,他也这么做了,这次凌晓也顶多是成了一个催化剂,加速了进程的发展、连带着将自己也赔进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