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狼群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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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剑。后来钱孙爱才知道,这家伙本来是用刀的,但是他觉得摆弄大刀,跟他的俊美的形象不太符合,所以就改了用剑了。
一切都准备好之后,宋献策又把自己的战马送给钱孙爱去骑,据说这匹毛色光泽,全身深紫,鬓毛发黑,四肢蹄子白如霜雪的高大蒙古战马也是有些来历的,它的名字叫‘踏雪’,以前曾经是总兵曹变蛟的坐骑。
不过这匹马不像李慧梅的千里雪一样那么暴力,谁都可以骑,所以钱孙爱翻身上马,拉着马缰奔着营寨外面去了。
不过钱孙爱的骑术真的不怎么样,再加上踏雪的脚程快,速度猛,这里又有好多的树木,一会儿他就有点吃不消了,为了害怕脑袋装在大树上出车祸,他尽量的低着头塌着腰,抱着马脖子向前。
这就引发了袁时中一阵嚣张的大笑,而李慧梅则没有什么意外,因为她始终都觉得钱孙爱是个文人,对于这种事儿不可能在行。
这个时候已经是11月的天气了,河南这里天气又很冷,走出去之后就看到周围重重叠叠的大山,显得不怎么葱翠,好多地方还挂着冰棱,前几天大概下过雪,千峰万岭一片雪白,天空倒像是海一样的蔚蓝,钱孙爱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
他看到在不远的地方有几间茅屋,静悄悄的站在偌大的一拼林海雪原之中,像是猎人居住的,心想,这里很可能有狼,我要小心一点。回头一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李慧梅和袁时中居然把他给跟丢了。
原来袁时中这小子没安好心,他本来就瞧不起钱孙爱这个当走方郎中的,后来见李慧梅和他说话,敬佩他的文采,心里就更加气的不行,要不看在他是李闯王请来的客人,凭他那种喜欢滥杀无辜的性格,早就把钱孙爱给砍了,现在这种情况之下,他觉得也就只能来暗的了。所以他就跑去找狼,然后赶到钱孙爱这边来,吃掉他。
至于李慧梅,她也是点背,她有一支心爱的笛子,平时总是吹起来没完没了,刚才骑马的时候居然不见了,所以她回去找了。所以目下这个地方只剩一个钱孙爱。
钱孙爱骑着马在树林子里转悠,偶尔也打几只山鸡野兔什么的,但毕竟他也是第一次打猎,武功还行,万人敌他可不行,所以命中率很低,射了四五次,也不过抓了一只小的可怜的野兔而已。
但是他觉得挺好玩,于是也不管有没有向导,就想密林深处走去。
快到一个山口的时候,一路上都非常活跃的踏雪突然听了下来,竖起它的两只尖尖的耳朵侧耳倾听了一阵,突然抬起头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