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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衰难料,今天我去秦州,没准哪天也会去邺城。所以,你可以中途背叛,但是下次再见到我,别认错,也别乞求,自己乖乖将头伸出来,让我砍掉就好。”
“绝不背叛,死也不叛,金圣女就是我唯一的主人。”
薛金摇一手指天,“佛祖和我爹都在天上盯着你。”
冯菊娘一会点头,一会摇头,发誓绝不背叛,心里想,弥勒和降世王若是真能在天上盯着凡人,何必要她去监督吴王?但只敢想想而已,不敢说出来。
薛金摇最后拿出一柄匕首,“算是礼物吧,你收着。”
冯菊娘不敢不收,但是胆战心惊,匕首在她手里,像是有千斤重。
“该用的时候就得用。”
“啊?用来……做什么?”
“邺城的女人若是个人物,那就算了,若是个跟你一样的小狐狸精,你将她杀了,自来秦州找我,我给你重赏,保你安全。”
冯菊娘目瞪口呆,好半天才道:“我、我不会用……”
“有什么不会的?握在手里,用力一刺——你能比天成太后更娇弱?她能刺死大将军,你捅死一个女人还不容易?”
“我尽力。”
“要用全力。”
“全力。”光是捧着匕首,冯菊娘就已觉得全身汗毛竖起。
冯菊娘又被送回东都,正好赶上一群人要来追赶吴王,她于是加入,将匕首藏好,再也没有碰过,也没向任何人提起此事。
慢慢地,她发现这趟任务很简单,吴王雄心不再,也无意与另一个妻子见面,每日只是静坐默想,根本不需要监督,脏活、累活都是老仆等人在做,她可以腾出空描字、练习辩才。
冯菊娘内心深处有个想法,以为有朝一日金圣女真能从秦州打到邺城来,到时候她要以谋士的身份在降世军里立足,没准能应上刘有终许下的那一桩富贵。
吴王的另一个妻子说来就来,而且指名要见她。
冯菊娘立刻想到自己的“任务”,想到匕首与鲜血,想到一名柔弱女子如何横跨千里,从东边逃亡到西边……
想得越多,她的身子抖得越厉害。
到了郡主的帐前,冯菊娘却冷静下来,因为她猛然想到一个办法:金圣女没说必须杀死郡主,说的是如果郡主是个人物,就不需要动她,如果是狐狸精,才要杀死,什么是狐狸精,自己很清楚,什么才算是“人物”,却很难说,金圣女或许有套准则,但是没说清楚,自己可以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