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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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的音乐家很少,但是无一……不在后来,成为著名的音乐大家。
柏爱如今的首席小提琴手克多里就是闵琛唯一一个感兴趣、主动想要听他演奏的小提琴家。
而如今,出现了第二个。
没有产生一丝畏惧,戚暮自信地勾起唇角笑了起来,那志气满满的模样让青年本就好看的面容更加耀眼了几分。
他认真地点头,语气坚定道:“好。”
取出小提琴,稍稍擦拭松香,脱谱直接演奏。
这一切做得顺手无比,宛如行云流水,那轻快华丽的音调便从小提琴的音孔中流淌而出。这首《l》翻译成中文就是《钟声》,但是它还有一个独具特色的译名——《帝王之钟》。
这首曲子大多是轻快的跳音,就算是放在帕格尼尼的曲子里,也算是难度颇高的了,很多小提琴手都不能掌控好,因此在闵琛开头提出这首曲子的时候,其实也是给了戚暮一个挑战。
但是,这首曲子却偏偏是戚暮上辈子最为擅长也最为喜欢的曲子之一。
在日内瓦学院的毕业音乐会上,戚暮便是演奏了这首《钟声》,成为完成了自己最后的献礼。甚至是在后来面试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几首曲目中,这首《钟声》他也有演奏。
这首曲子对戚暮的意义真是十分重大,甚至是他上辈子单独录制的那张专辑里的五首曲子中的一首。
只听在安静的琴房内,那欢快的音乐声迫不及待地从琴弓下跳跃出来,每一个音符都在空气中舞动着,将室内寂静的气氛打破,似乎想要将这里渲染成一片欢快幸福的海洋。
早在拉出第一个音的时候,戚暮就已经完全沉醉在音乐的世界中。这每一个按弦、每一个琴弓的跳动,都早已刻印在他的记忆深处,当拉出那熟悉的音律时,他仿佛回到了当年背着琴盒来到维也纳交响乐团楼下的那个清晨。
如果不面试成功,就只剩下离开维也纳这一个结局。
青年白皙修长的手指在四根细细的琴弦上来回按动着,手指的速度实在是太快,有的时候都让人目不暇接,只能用耳朵勉强听到那优美动人的音乐。
大概是太沉浸于音乐中无法自拔了,戚暮并没有发现,当他刚刚演奏了不过一分钟的时候,那个坐在自己面前聆听的男人就已经彻底僵硬了身体,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望着他。
狭长的凤眸微微睁大,闵琛的手指也轻轻颤抖着。
丹尼尔和这个男人相处了十几年,但是倘若让他看到此刻闵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