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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兰: “我和霜娜姐姐的血在自己身体里各流各的,我们的思想却住在彼此心里。”
【章节正文】
齐怀琳身后的随从转身挥挥手,一队身穿丹军制服、头顶仿苏SSh68钢盔、背着仿AK-74步枪的士兵将秦国刚和勇哥全部押走。
齐怀琳没有像那队士兵一样很快带随从离开,而是慢条斯理地坐下来为自己和随从点了几杯咖啡。
她要最便宜的,给随从点了她们爱喝的稍贵一些的咖啡。
郑小兰为她送上咖啡,问道:“齐怀琳,这么晚了喝咖啡还想不想睡觉啊?”
齐怀琳觉得这位小妹妹挺有趣的,盘起二郎腿托起腮,想到长辈的忠告,又很快改变了姿势:“你忘了本大小姐的绰号了?就算我不喝这咖啡,今晚也不会睡的。今天我们大洲足球杯惊险翻盘,不趁这机会好好狂欢一把,真是对不起我们这大好年华啊!”
郑小兰感到不可思议,摇摇头:“呵,真不理解你,你们夜魔是这样的。不过我劝你今晚还是少出去的好,免得被人家揍扁。”
看齐怀琳穿的这身衣服就知道,她今晚有的是时间闲扯:“哦?是吗?你看我这样子,是不是很吓人啊?有没有很坏的感觉?”
郑小兰忙着活,随便看了齐怀琳一眼:“何止很坏,我要不是将军的孙女,早就被你吓跑了。哎对了,青莹,青莹,你来帮我……你看吧,她都被你吓跑了。”
齐怀琳并没有生气,反而手挡嘴巴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那就好那就好。我不坏没人爱。好了,同志们,我们喝完咖啡,去到外面狂欢一晚如何?”
之前还很拘束的随从们纷纷用西班牙语吆喝:“好耶好耶!”
齐怀琳带着随从们离开夜猫咖啡馆,郑小兰也忙完了手头的工作,她胳膊撑在门框上,右脚踩在左脚的左侧,望着齐怀琳的背影,自言自语道:“她真是个疯子,这狂欢,说不定又要使出什么狠招。嗯,她们夜魔的语言里,狂欢是这样的。”
论夜魔,郑小兰只服她那还没拜把子的干姐姐鹿霜娜。她看过一本纪实风格的小说,名叫《恋恋桃花语之霜华蝶恋》。
书中提到:“在白鹭城这地界,一到晚上各路宗门帮派的好汉们,无论是古风的还是现代风的,练传统武术的还是修仙练武的,见了齐怀琳都得叫姐。而齐怀琳见了鹿霜娜,不仅要叫姐还得下跪。”
这本书的主角并不是鹿霜华,书名如此只取字面意义,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