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狂舞,铁骑破阵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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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能完全怪他,路易斯陛下的用兵虽然如同梦幻般充满想像力,但仍不失一个用兵家的从容气度,在排兵布阵间仍有细微的原则可循。而此时达伦第尔王子所表现出的,简直和街头无赖的死缠烂打无异,这确是在其他任何地方都很难遇到的对手。
弗莱德没有反应过来,而在战场的那一侧,迪安索斯王子则毫不迟缓地有了新的举动。在雄壮的号角声中,敌军两翼瞬间涌出两道黑色的骑士。他们沉默不语,手中的枪矛直刺向天空,似乎正在宣告着自己的强大。
居然是他们?我的心里不由得虚弱地一颤,随即又纳罕起来。重装骑兵?我们的敌人怎么会在现在这个时候派上这支军队?
现在绝不是使用骑兵的最佳时机:两军的先头部队正在距离我们阵地大约五十步的地方混战在一起,战场上并没有足够的空间让温斯顿重装骑兵施展他们强大的冲锋。而且混乱的战团将战场几乎完全分割成了两部分,无论是哪一方的骑兵都无法越过这道战线去攻击对方。
在任何有理性的思考中,敌人的行动都是不可能的。可事实是,重装骑兵开始冲锋了。
一开始的时候,他们的速度有些缓慢——即便是最雄健的战马也不可能无视那沉重装甲的重量。但是随着奔跑的距离不断变长,战马的四蹄逐渐变得轻快起来。那一道由人和马融汇成的潮流犹如一阵黑色的飓风,席卷过扬风平原的草地。我曾经不止一次见识过温斯顿重装骑兵的神威,但这一次的感觉与以前又有些不同。在扬风平原上,这些默语的高贵骑士们似乎少了几分杀戮的暴虐,多了一些骄傲的自信。这里是他们的家园,是他们自小生长的地方。他们正是在这一片草原上第一次翻上马背、第一次拔出战刀、第一次穿上这身荣耀的盔甲,成为荣耀的温斯顿勇士。他们既是这片土地的儿子,又是它的征服者。这里的每一寸泥土、每一根草叶似乎都是他们的朋友。不知道为什么,我甚至莫名其妙地有了这样的感觉:让这些人在这里取得胜利,简直是命中注定、再顺理成章不过的事情。
很快,他们就接近了混乱的战团。我既然畏惧又有些好奇地望着他们,想要知道他们如何越过激战中的战场来攻击我们。
一百步,他们高举枪矛,长枪如林遮蔽了冬日的暖阳;八十步,冲锋还在继续,隆隆的马蹄声愈加清晰起来;六十步,他们没减速,正相反,战马奔腾的速度更加迅猛;四十步,所有的枪矛同时平举指向正前方……天啊,混战中的战场在他们的眼中仿佛根本不存在,他们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