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琵琶国手与瞎子宰相 (第6/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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珽藏了几册,换钱赌博去了。高澄可不像高欢那么好说话,当即揍了祖珽四十大棍。
慢慢的,小偷变成大偷。祖珽越干胆越大,伙同另外两名官员以参军赵彦深的名义伪造高欢的命令,让邺城调拨三千石粮食拉到他们指定的地方。三千石不是小数目,有人怀疑,私下里询问核实赵彦深。阴谋曝光,祖珽第一时间投案自首。高欢震怒,狠狠抽了祖珽两百鞭子,带上脚镣,发往军工厂干苦力。
祖珽不怕,他的好朋友陈元康正受宠,会想办法救自己的。那位青年时代一起饮酒纵乐玩女人的狼友果然卖力。高欢正为撰写《定国寺碑》犯愁,陈元康及时推荐祖珽。不到两天,定国寺碑文搞定,文辞华美,举世无双。高欢很满意,特别宽恕祖珽的罪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饶,祖珽贪腐不是一次两次啦,不能如此便宜他。高欢想了一个办法,用祖珽做事却不给官职。高欢时代的官员们不发工资,无所谓薪水不薪水。但是,当不了官怎么贪污?
这种日子过得无趣,光卖力气没便宜沾。好在不久高欢去世了,高澄执政,祖珽官拜功曹参军。升职啦,这个职务就是当年赵彦深做过的,这一回不必用赵彦深的名义,自己就能分配粮食。
祖珽升职,陈元康功不可没,他是高澄最信任的人。东柏堂事变,陈元康挺身护卫高澄中刀身亡。临死前陈元康留下遗嘱,叮嘱祖珽帮忙料理家务,告诉祖珽谁欠我钱,赶紧去要。
祖珽辜负了好朋友的信任,非但未将遗嘱交给陈家人,反而将借款要回来据为己有。不仅如此,祖珽还拿走陈元康数千卷图书。借款人中有个叫祖喜的人不齿祖珽的行为,告诉陈元康的弟弟陈叔谌,说我欠陈元康二十五根金条,祖珽要走了,分给我两条。陈叔谌气得不行,去找杨愔讨公道。杨愔皱着眉头说:“算啦,这种事宣扬出事对死去的人有好处吗?”陈元康好财,做官不廉洁,那些欠钱的人当然不只祖喜一人。一个人就欠二十五根金条,凭你们陈家的家底,巨额财产怎么来的。一切维护死人的声誉。此事不了了之,陈家吃了哑巴亏。
祖珽依然不收敛,把高澄生前派人抄写的那部《华林遍略》偷了去。《华林遍略》不是私人财产,收藏在国家图书馆。这还不算什么,祖珽干起卖官的营生,一次性收取十几名候补官员的钱财。这一次祖珽犯下大罪,卖官、盗窃公共财产,按律应当处以绞刑。
祖珽差一点被吊死,高洋网开一面,撤职。祖珽的运气真得好,罢官不到一年,新王朝建立了,大赦天下,祖珽回到尚药局继续干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