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丽兹 (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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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直到丽兹看到她那样,把利玛斯叫来为止。利玛斯就走到她身边问:
“克莱尔小姐,出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她咬着牙说,“什么事都没有。”
“是我外套的问题吗?”
“没什么。”
“那就好。”他说完就回到了书架边上。她那天一直都在颤抖,压低声音打了半个上午的电话。
“她在把这件事告诉她母亲,”丽兹说,“她什么都要告诉她妈妈,也经常在电话里谈论我。”
克莱尔小姐对利玛斯如此痛恨,以至于她觉得简直没法和他说话。有天他吃中饭回来,在他工作梯的第三格上发现一个信封,信封上把他的名字写错了。他拿着那只装钱的信封,第一次主动走到她面前说:“克莱尔小姐,你把我的名字写错了两个字。”她在那里不停地颤抖,两眼乱转,胡乱地摆弄着手中的铅笔,直到利玛斯离开。随后的几小时里她又鬼鬼祟祟地打了很长时间的电话。
利玛斯在图书馆工作三周后的一天,丽兹请他去吃晚饭。她是在那天下午五点,装着心血来潮的样子请利玛斯去的。她似乎知道,如果请他明后天去吃饭的话,他可能会忘记。所以她在五点的时候问他,利玛斯开始好像还不太情愿,最终还是接受了她的邀请。
他们在雨中走到她的公寓。欧洲的城市风格差别不大,让人分不清这里是伦敦还是柏林。石头铺成的路上,积水中有光怪陆离的倒影,车辆在潮湿的街道上沉闷地行驶着。
有了第一次,以后利玛斯就经常去她住处吃饭了。她叫他去,他就去,她经常请他去。他的话一直很少。她知道利玛斯肯来吃饭后,常常在早上去图书馆上班前就把餐桌布置好,有时候把蔬菜也事先准备好,还准备好餐桌上的烛台—她喜欢烛光。她知道利玛斯肯定是个有很多隐情的人,预感到利玛斯有一天会因为某种她不知道的原因不辞而别,并且会再也见不到他了。她试图把她的感觉告诉他,有天晚上她说:
“你想走就走,我不会缠着你,阿历克。”他那棕色的眼睛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我走的时候会告诉你的。”他说。
她的公寓是带厨房的一室一厅。厅里有两把扶手椅和一个长沙发,还有一只放满平价书的书橱。都是些经典名著,她也从没有读过。
晚饭后,她就和他聊天,他则躺在长沙发上抽烟。她说话的时候,也不知道他听进多少,她也并不在意。她会跪坐在沙发边,握着他的手放在自己脸上,和他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