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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渊之中,有着许多种族,都自称为神的后裔,他们或多或少,都拥有着神的血脉。
这些种族大多数都为高等族中,这样的种族中每隔千百年,就会出现一个特别优异的血脉,几乎等同于半神的血脉,这种血脉便被称之为神之血脉,在血族中则被称为圣血。
所有的血族,全都以看待食物的目光,看着方云。
圣血!能够让他们遇到传说中的圣血,这是何等庆幸的事情啊!
如果他们能喝下圣血的话,那么他们将能完全的吸收圣血的神力,这就是血族的优势所在。
对他们来说,普通的鲜血,只能填饱他们的肚子,而高级的血统,将会让他们得到进化。
就如黎媚这样,血精灵中最优秀的血脉,虽然他们不是高等种族,可是他们是上层精灵的后裔,同样是高等存在,黎媚几乎已经继承了完美的上层精灵血脉。
也正因如此,古涂才会如此渴望黎媚的鲜血,对他来说,黎媚的鲜血简直就是一道可口的晚餐,而且在吸食过其族人的鲜血后,就如上瘾般,欲求不满,对于普通鲜血,已经无法满足他的饥渴。
至于圣血,这种传说中血脉,这比神器对他们的吸引力,更加巨大。
也可以这么说,圣血就等同于血族的神器,谁掌握了圣血,那么他将成为下一任的血皇!
因为在万年之前,上一任血皇,便是寻找到一个圣血,并且将之吸收,所以才会获得无上的力量,而且寿命比起普通血族,更是长了四倍,足足活了四千年。
没有一个血族,在面对圣血的时候,可以平静的对待。
古涂不能,那些普通血族,更无法平静对待。
方云突然将手中凝聚成球的鲜血,向着血族之中投掷去。
正面的那个血族一愣,血球已经落在他的面前,正当他回过神,幸喜之际,他的脑袋突然粉碎,另外一个血族,毫不犹豫豫的将他的脑袋砸碎,然后一把夺取过他手中的血球。
“哈哈……这是我的了!”
可是,那个血族还没来得及激动,他的同伴已经用同样的方式,将他手中的血球夺走。
一场同族之间的屠戮,就此展开,没有一个血族,可以抵御圣血的诱惑。
方云看着这场自相残杀,嘴角露出一道笑意,他完全就是以欣赏的目光,看待这场杀戮的表演。
他不知道什么是圣血,可是从古涂的眼神里,从所有血族的眼神里,他看出了他们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