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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所有负责侦办伴崎敦也凶杀案的警员:
我是前几天在荒川发现的死者—长峰绘摩—的父亲,长峰重树。有一件事我一定得告诉各位,所以写了这封信。
我想各位应该知道了,伴崎敦也是我杀的。动机或许也不用我再赘述,就是为小女复仇。
对于丧妻多年的我而言,绘摩是唯一的亲人,是无可取代的宝贝。正因为有她,再苦的日子我都撑得下去,还能对今后的人生怀有梦想。
伴崎敦也却夺走了我这无可取代的宝贝,而且方式凶残疯狂,我完全感受不到他有一丝人性。他把小女当作牲畜对待,不,甚至可说只是当作一块肉来处理。
我亲眼目睹了当时的情形。那披着人皮的禽兽,把蹂躏绘摩的情形全都用摄像机拍了下来。
你们能体会我看到录像带时的心情吗?
就在我悲伤难抑的时候,伴崎敦也回来了。对他来说,这应该是最倒霉的一刻。但对我来说,这是最棒也是绝无仅有的机会。
我一点也不后悔杀了他。如果你们问我这样就雪恨了吗?我只能回答,并没有。可是如果我什么都不做,我觉得自己应该会更不甘心。
伴崎未成年,而且不是蓄意杀死绘摩的,只要律师辩称他喝了酒或吸了毒,无法做出正常的判断,法官就可能判极短的刑期。这种优先考虑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完全无视被害人家属心情的倾向,我可以预见。
在发生这件案子之前,我或许也赞成那些理想主义者的意见。但现在不同了。我终于明白了,曾经作过的“恶”永远无法消失,即使加害者改过自新了(现在我可以肯定地说那不可能,这里只是假设),他们制造的“恶”仍然会残留在被害人心里,永远侵蚀着他们的心灵。
当然我也明白,哪怕有天大的理由,杀了人就要受罚。我早已做好心理准备。
但现在我还不能被捕,因为我要复仇的对象还有一个人。我想警方应该也知道那个人是谁。
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要复仇,而在那之前,我并不打算被捕。复仇完毕之后,我会立刻去自首,不会请求酌情减刑,即使被判死刑也无所谓。反正这样活下去也没有意义了。
但希望警方不要对我的朋友、亲戚进行不必要的严格调查。我没有共犯,全是独自思考、独自行动的,我并没有和任何人定期联系。
以前我们父女曾经接受各方的帮助,因为不想打扰他们,才写了这封信。
希望这封信能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