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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轩小说网 > 艾莉诺好极了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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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购物这件事,我越来越拿手了。我回到同一家百货公司,请教另一位店员后,买了件黑色连衣裙、黑色裤袜及黑色鞋子。这是我童年以来的第一件连衣裙,让我的双腿暴露在外,感觉很奇怪。她劝我选购让人昏眩的高跟鞋,为何这些人那么想害她们的女性顾客瘸脚呢?我开始纳闷儿,鞋匠和整脊师是否建立了邪恶的勾结关系?不过,事后回想,那件黑色贴身连衣裙,其实跟我的新靴子不搭(显然是太不正式),也不配我的尼龙搭扣工作鞋(让我非常惊讶的是,看来这双鞋子和什么都不搭,我原本以为这双是百搭代表)。

最后,我们在名字很不可思议的“小猫跟[17]”上达成共识,但这种鞋却和“猫”一点关系也没有。这种鞋跟好走路,造型却“很女性化”,这点是根据什么判定的?又是谁裁定的?这点重要吗?我提醒自己,要找时间研究一下性别政治与性别认同,一定有书在写这个,每个话题都有专门的书。

推断自己的购物袋可能不适合出席葬礼,在这趟购物行程上,我甚至还买了一只手提包。原本的那个购物袋,布料上印着俏皮的图样,我觉得在坟前可能会太突兀,而且轮子可能会发出吱吱响。

我最后选定的提包并不实用,比方说,小到没办法装精装书或一瓶格兰酒。我回到家之后细看一番,轻抚发亮的外层皮革及丝质内衬。外头有条长长的金链,可以挂在肩上,让手空出来。

我又花了更多钱,买了件贴身的黑色单排扣羊毛外套,长度及膝,温暖朴素就是吸引我的特点。我把买来的东西在床上一字排开,仔细评赏,安慰自己整套衣物可以一穿再穿,可搭成一套或单穿,借此来平抚自己对这番花费的忧虑。我现在拥有的衣物,我相信可以称为“胶囊衣橱”,适合我和歌手可能去参加的许多社交活动。我穿着它们,挽着他的手臂,看起来很搭。也许去看芭蕾舞表演的晚上,或是新上演的舞台剧的开幕夜呢!我知道,他将会为我打开我不曾涉足的世界,至少现在我有适合的鞋子能穿去参加了。

过去几个星期所花的钱,是我寻常一整年的消费。看来,社会互动昂贵得惊人,有交通往来、衣物、饮料、午餐,以及礼物。虽然有时最终会打平,像是互请饮料什么的,但我发现,财务上必然会蒙受损失。我是存了点钱没错,但也只有几个月左右的薪资,而且鲍伯给的薪水一点也不慷慨。我现在明白,因为我以前生活的社交层面不大需要有什么花费,也才有可能存下这些钱。

妈妈喜欢过奢华的生活,可是在一切都……变调之后……我学到,金钱是需要担忧也需要节约的东西。必须从别人那里求来,然后握在自己红肿的手中数算。我不曾遗忘——别人也不容我忘记——我的衣物、我吃的食物,甚至我卧室的暖气,都是别人付钱得来的。我的寄养照管人因为照料我而领到津贴,我总是要确定自己不会因为需要什么,而害他们的花费超过那笔津贴,尤其要避免想要任何东西。

“津贴”并不是一个慷慨、充裕的字眼。现在的我当然是自食其力,可是也必须小心使用。编列预算是种技巧,而且非常实用。说到底,要是我耗尽经费、发现自己负债,并没有人能让我打电话求援,一个也没有,我会陷入赤贫。我没有匿名的捐助者帮我交房租,也没有家人或朋友可以借钱应急,让我更换出现故障的吸尘器或支付瓦斯费,直到我在发薪日归还那些借款,我千万不能让自己忘记这一点。

尽管如此,我却不能穿不合宜的服装去参加塞米的葬礼。那个店员要我放心,那件黑色连衣裙很时髦,但也可以当“便装”穿,而那件外套能穿上一整个冬天。我原本那件无袖外套穿了那么多年,已经值回票价,但我当然会留下来,以免将来用得上。我把所有东西细心挂起来,我准备好了,把逝者带出场吧。

星期五阳光灿烂,不过无法判断是否会持续放晴。淋浴后,我换上新衣服。我已经很多年没穿裤袜了,我宁可在长裤下面套一双方便的短丝袜,不过我还记得怎样卷着套上来。裤袜轻薄纤细,所以我穿的时候十分小心,生怕自己的指甲划破它。穿上裤袜给我一种被包裹住的感觉,仿佛披上了别人的皮肤。

我把双腿变成黑的,头发变成金的。我拉长、加厚了睫毛,将粉红色腮红刷在脸颊上,嘴唇抹上自然界里很少能找到的暗红。照理说,应该比以前都更不像人类女性,可是似乎这样才最能得到接纳,也是我呈现在世界面前最恰当的外表,真令人困惑。我想我可以再更进一步,以古铜剂让皮肤发亮,喷上实验室用从植物及动物内脏中提炼出来的化学品制造而成的香味喷剂,但我不想那么做。我拿起新提包,随手锁上门。

为了安全起见,我将住处附近的大马路指定为接送地点,不愿透露住家地址,一辆不起眼的轿车准时停靠在那栋建筑外面。我坐进司机背后的座位,雷蒙就在旁边,司机迅速瞥了后视镜一眼。我花了点时间坐定,因为我意识到了自己的连衣裙,想确认连衣裙不会让我的腿过度暴露。

一切都好花时间。以前我只要洗个澡,梳梳头发,套上长裤就可以。显然,女人味就表示要花许多时间来做任何事情,而且要做事前计划。我无法想象,穿着小猫跟鞋加上十旦尼尔[18]的裤袜,能够跋涉到尼罗河的源头,或是爬上梯子去调查粒子加速器内侧哪里有故障。

雷蒙的打扮很难估量整体效果如何,可是从我这个位置看来,他穿着熨过的白衬衫,打了黑领带,搭配黑长裤。我看不到他的脚,只好默默祷告他穿的不是运动鞋,即使是黑的也不行。

“你看起来不错。”他说。

我点点头,穿着新连衣裙的我,自我意识有点过剩,然后再看看他。他没刮掉他那个怪异的小胡子,可是修剪过,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出租车开始行进,我们加入了缓慢的晨间车流。广播快速含糊地胡言乱语,我们没看对方也没交谈,真的没什么好说的。

火葬场地处郊区,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由白色水泥及锐利角度形成的庞然大物。花园整齐有序,呆板的制式下却意外地种满盛开的美丽玫瑰。令我很开心的是,周边有不少成熟的大树,一想到它们的根生气勃勃地往前挺进,在这片土地的下方蜿蜒前行,我就觉得很棒。我们停靠在巨大的停车场里,虽说才十点半,可那里几乎已经停满车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有能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真是完全不合逻辑。我暗想,应该要有火车或班车才对,这里肯定是我们迟早都要到访的地方。

雷蒙付了车费,我们驻足片刻,将眼前场景尽收眼底。

“准备好了吗?”他说。

我点点头。前来吊唁的人为数众多,像是动作缓慢的黑色甲虫一样,鱼贯穿过这片土地。我们沿着小径步行,默契十足,不想急着离开树木、玫瑰及阳光而踏进室内。前门停着一辆长长的灵车,我们望着棺柩,上面盖着花圈。那个棺柩是个木箱,塞米的遗体应该就躺在里面。我忖度,在里头的他穿了什么,我希望是那件好看、舒适且散发着他的气味的红毛衣。

我们坐在室内的左侧,那排座位还蛮靠前的。这个地方已经半满了,喃喃对话组成了低沉的嗡嗡响,这种昆虫般的低沉嗡鸣,是我不曾在其他场所或情境听过的。

我拿起沿着排排座位摆放的纸张,上头写着“塞缪尔·麦克默里·汤姆(1940-2017)”,预告接下来的活动安排,同时列出经文及诗歌,突然间我好希望这件事快快结束,希望不用坐在那里体验这一切。

我和雷蒙默默不语。从建筑外观看来,料不到室内这么好,有木头横梁及高耸的拱顶天花板。我们座位左边是一整面玻璃墙,可以看到绵延的草地及背景中的巨大原始树木。我很高兴。我想,自然是该用某种方式,让屋里的人感受到它的存在,是活生生的自然,而非剪下的花朵。此刻阳光灿亮,树木投下短影,虽说秋意透过叶间穿梭的微风悄悄来到。我转身看到整个室内坐满了人,也许有一百个人,或许更多,低声嗡鸣就快压过单调的预录管风琴音乐。

空气中有了动静,众人安静下来。塞米的两个儿子还有四个男人(我在派对上见过),一起扛着塞米的棺柩穿过走道,动作轻柔地把它放在附有滚轮传送带的高台上,末端挂着红色天鹅绒窗帘。我试着回想那个平台让我想起什么,回忆终于浮现,是乐购超市的结账柜台,就是会让你放上去的物品移向收银员的装置。我凑过去要和雷蒙说,可是他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袋薄荷糖,我还来不及说话就递给我,我放进嘴里吸吮。

其他人坐进了我们这排,我们必须像螃蟹一样横向移动,好腾出空间给他们。所以我离雷蒙·吉本斯先生非常近,我注意到他今天的气味很好闻;当然有薄荷,但还有干净的肥皂香,以及某种近似雪松木的味道。我还没看到雷蒙抽烟,我想连他也觉得在火葬场外抽烟并不适合。

其他家族成员走进来,在前排落座,就在塞米儿子身旁;劳拉独自坐着,模样风情万种到不可思议。戴墨镜!在室内!真惊人。后面跟着一位神色愉快的牧师,躲在角落里的男人在电子琴上伸缩手指,然后开始演奏,我们站了起来。诗歌的歌词就印在小册上,不过我发现我还保留着童年的记忆。合唱的质量非常不好,比较像是听不出曲调的呢喃,而牧师不悦耳的歌声过于响亮,也许是因为他衣领上别着麦克风。我想,他在合唱诗歌时真的要摘掉麦克风,没必要放大他的鬼叫。让我非常讶异的是,雷蒙的轻男高音相当悦耳,他唱得有模有样,不像大多数人。从什么时候起,大家开始觉得在公开场合唱歌很尴尬?是因为大家越来越少上教堂吗?可是电视节目有一堆歌唱比赛,在节目里,不管多么没天分的人,参加起来一点也不害臊,也许大家只对个人秀有兴趣。

参加一个男人的葬礼,在唱圣歌的时候喃喃过去,这样肯定是大不敬的行为吧。不管这些圣歌有多糟糕,都是特地选来纪念他的人生的。我开始唱得更大声,我和雷蒙的音量还超过了背后四排加起来的音量,我很高兴。歌词悲伤至极,但对我这种无神论者,完全没带来希望或安慰,不过我们有责任尽全力唱好、得意地放声高歌,就为了向塞米致意。圣歌结束,坐下的时候,我为自己和雷蒙向塞米致上他该得到的尊重而觉得高兴。有几个人转过头来看我们,可能因为他们很享受我们的歌声献礼。

牧师说起塞米的人生。听到他在东北方小村庄附近的牧羊场长大,蛮有趣的。他毕业之后成为商船船员,不过很快就厌倦了大海上的漂泊生活,带着一身的新西装、十英镑以及不回畜牧业的决心,到格拉斯哥闯天下。他到沃尔沃斯超市找针线时,认识了琼。牧师看起来志得意满,说他们在那之后共筑了幸福生活。接着是一点宗教仪式,就是常见的胡言乱语,然后,就像乐购的店员一样,他让棺柩传送带动了起来,然后塞米就“结算完毕”了。

牧师爽朗无比,满脸堆笑,宣布我们可以唱最后一首圣歌,仿佛这是整场可怕活动的亮点。我和雷蒙竭尽全力,可是哭的时候是唱不了歌的——喉咙像是卡着一颗李子核,歌声就是过不去。雷蒙擤擤鼻子,递来面纸包,我感激地接受了。

牧师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会后可以前往山楂屋旅馆会合,享用一点轻食,家属们会很高兴的。众人鱼贯走出去、握手,再咕哝一些无意义又老掉牙的话,我也是。有个英国心脏基金会的募捐篮——“婉谢花篮,请改公益捐款”,我看到雷蒙放了二十英镑纸钞进去,我捐了三英镑硬币,我觉得这样都算太慷慨了。为了心脏疾病研究新药、有效治疗要花几亿英镑。三英镑或三百英镑——对最终找不找得到治愈方法几乎产生不了任何影响。

我坐在火葬场后方的矮墙上,朝太阳仰起脸。我觉得体力透支。片刻之后,雷蒙到我身旁坐下,我听到他打火机发出的咔嗒响,我连移开的精力都没有,他呼出一长串烟雾。

“还好吗?”他说。

我点点头:“你呢?”

他耸耸肩。“老实说,我不大喜欢参加葬礼。”他说着便把头别开,“这让我想起我爸,都好多年了,可是还是很难受,你知道吗?”

我点点头,这也说得通。时间只会钝化失去的痛苦,并不能一笔勾销。

“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想去山楂屋饭店吃轻食,雷蒙。”我说,“我想停止思考死亡,想回家换上普通衣服、看看电视。”

雷蒙捻熄了烟,埋在我们背后的花圃里。

“没人想做这些事,艾莉诺。”他柔声说,“不过,你就是得做,为了家属。”我肯定一脸悲伤。

“不用待太久。”他说,语气柔软、充满耐心,“只要露个脸、喝杯茶、吃个腊肠卷——你知道规矩的。”

“嗯,我希望他们至少有含肉量高、口感酥脆的点心。”我说,是奢望而不是期待,然后往肩膀上挂上手提包。

从火葬场走路就能到山楂屋旅馆,柜台的接待员绽放笑容,很难不注意到她门牙只剩一颗。剩下的臼齿,颜色就像“牛头”牌英式芥末。我没资格评判别人的外貌,可是说真的,非得找这样的女人来当接待员不可吗?她领着我们走到黑刺莓厅,对我们闪现一抹缺牙的同情笑容。

从火葬场到旅馆,这段短短的路程,大多数人都开车过来,所以我们是最后抵达的其中几个人。我想,火葬场是个忙碌的地方,停车空间必须空出来。我不确定我自己想要火葬,我想我可能比较倾向被喂食给动物园的动物。这样不仅对环境友善,对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失为一种款待。我纳闷儿,可以提出这个要求吗?我提醒自己要写个信给世界自然基金会,查个明白。

我走到基斯那里,和他说我有多么遗憾,然后找到加里说了相同的话。他们两人都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这也情有可原。要学习和失去共处,需要很长的时间,假设真的学习得来的话。就这方面来说,过了这些年,我也还没完工。孙子们静静地坐在角落里,也许因为这种肃穆的气氛而胆怯。我还必须向劳拉致哀,可是我找不到她,通常三两下就能找到她的。今天,除了巨大的墨镜之外,她也踩着令人眩晕的高跟鞋,身穿低领的黑色短连衣裙,头发盘在脑袋上,像个精巧的鸟笼,替她增了几寸身高。

既然放眼不见她的踪迹,也没有先前承诺的轻食,我索性去找厕所。我敢说他们一定有一盆蒙尘的、杏桃气味的综合干燥花草。我猜对了,回来的路上,我瞥见泄露行踪的厚底高跟鞋,从波幔帘子后面探出来。那里有个窗户凹座,劳拉正坐在一个男人的怀里,转眼就能看出是雷蒙,虽然他们紧紧相拥,但是我花了片刻就看出他的脸,确定是他没错。我注意到他穿着黑皮鞋,所以,至少他有双黑皮鞋。

我回到黑刺莓厅,没搅扰他们。他们相当投入,没看到我。这种社交场面对我来说已经见怪不怪——独自伫立,盯着不远的距离。绝对没事、绝对正常。在那场大火之后,每到一所新学校,我就非常努力,但我身上就是有什么让我格格不入。看来,就是没有形状像艾莉诺的这种社交洞口,可以将我安放进去。

我不大擅长假装,那就是问题所在。在那栋房子着火之后,想到在里面出过的事,除了对世界坦诚以待之外,我看不出其他做法有什么意义。我没什么可损失的了。不过,从局外人的角度仔细观察,我想通了社交成功往往建立在轻微的假装上。受欢迎的人面对不怎么好笑的东西,有时候还是得笑,也要做自己不特别想做的事,甚至和自己不特别喜欢相处的人在一起。我不这样做,好多年前我就已经决定,如果要选那样,或是独行单飞,那么我宁愿单飞,那样比较安全。悲痛是我们为爱付出的代价,大家都这么说,但这种代价未免太高。

自助餐点已经摆出来了——是的,有腊肠卷,但也有三明治。员工正从散发苦味的瓮里,将难以辨识的茶及咖啡,倒入工业化的白色茶具。这样根本不行。噢,不,我现在就是没心情喝棕色热饮,我想喝的是凉爽清澈的伏特加。

旅馆都有酒,对吧?我不常去旅馆,可是我知道住宿和酒吧是它们存在的意义。我再次到柜台和那个牙齿有问题的女士说话,她领着我穿过另一条长长的走廊,尽头就是以“丰富想象力”命名的山楂酒吧。我站在门槛上,环顾四周。这里冷清得可以,吃角子老虎机闪动不停,只为了娱乐自己。我走了进去,只有我,艾莉诺,孤单一人。

酒保正在看电视,心神涣散地擦着玻璃杯。

“我在看《法拍锤下的房屋》。”他说着便转向我。我记得,自己当时讶异地想,他长得还算迷人呢,然后暗自痛斥自己竟然有这个念头。我的偏见就是,美丽光鲜的人不会在星期五的中午时间,来山楂屋旅馆上班。那个接待员确认了我最初的想法,可是说实在的,我有这种先入为主的想法,真是可耻。这种想法从何而来?有个小小声音在我脑海里低声回答:妈妈。

酒保露出笑容,露出好看的牙齿及清澈的蓝色眼眸。

“一堆老掉牙的垃圾。”他说,嗓音简直像砂纸,可以先磨平墙壁,再把油漆刮下来。“看吧——就跟你说了吧!”妈妈低语。

我说:“是吗?很遗憾,白天我通常不在家,没办法看这个节目。”

“想看的话可以在这里看。”男人耸着肩说。

“可以吗?”

“有什么不行?又不忙。”他说,朝着空荡荡的酒吧挥挥手。

我坐上吧台凳子——这是我一直想尝试的事情——然后点了伏特加可乐,他缓缓地调制,没问就自行加进冰块和柠檬,然后朝我推来。

“来参加葬礼,是吧?”他说。

我纳闷儿他怎么会知道,然后意识到自己一身黑,还有烟熏眼妆,而且白天这个时间也没其他理由跑来这个地方。我点点头,不必进一步多谈。我们都坐了下来,看依恩及桃乐丝要怎么处理他们花了九万五千英镑,在拍卖会上买下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排屋,他们打算重新装潢浴室,加装新厨房,打通客厅及餐厅。

“最后的画龙点睛,”主持人说,“就是把前门……漆成迷人的绿色。”

“绿门。”酒保立刻说。然后转眼间,才过几秒,看吧!节目就开始播放这首歌。我们都笑了,我没开口要求,他就自动把第二杯伏特加推给我。

我们继续看《解放女人》,我不熟的一个节目。到现在,我喝到第四杯伏特加了,那场丧礼虽然还在我脑海里,但不会让我心痛了——就像注意到鞋子里有颗石头,但也只是坐着,不是踩着它走路。

我想,也许我应该吃个腊肠卷,也许至少放几个在提袋里晚点再吃,可是接着我想起之前才买了新的迷你手提包,里面最多只能塞进两个咸酥点。我啧了啧,摇摇头。

“怎么了?”酒保说。我们没问对方名字,感觉就是没那个必要。我在凳子上弯腰驼背,用老掉牙的方式,盯着酒杯内侧。

“噢,没什么啦,只是觉得现在该吃点东西。”我轻快地说。

酒保的帅度随着时间过去而逐步降低,他拿起我的杯子,再次斟满伏特加,加了点可乐,然后递还给我。

“不赶时间吧,嗯?”他说,“那干脆待在这里,多陪我一下?”

我环顾四周——酒吧依然冷冷清清。

“你这杯喝完,搞不好得躺一下了,对吧?”他说,轻敲我的杯子,离我很近。我可以看到他鼻子侧面粗大的毛孔,几处还有微小的黑点。

我说:“也许吧,我有时喝完伏特加可乐,确实需要躺着休息一下。”

他露出狡猾的笑容:“就是会让你有那种心情吧?”

我试着挑起眉毛以示疑问,可是奇怪的是,只能挑起一边。我喝得太多了,因为我太痛苦,而痛苦无处发泄,只能淹没在伏特加里。这还蛮简单的,其实。

“什么意思?”我说,听到自己把辅音发得有点不清楚。

“葬礼啊。”他说,朝我凑得更近,几乎跟我脸贴脸,闻起来有洋葱味,“不用觉得过意不去……那么多死亡……事后,你不觉得真的会让你想要——”

“艾莉诺!”感觉有只手搭上我的肩膀,将凳子上的我转过去,慢得出奇。

“噢,哈啰,雷蒙!”我说,“这位是……其实,我不知道。不好意思,你叫什么名字,先生?”

酒保以闪电般的速度冲到柜台另一端,继续擦杯子、看电视。雷蒙用可以说是不友善的眼神瞪他一眼,然后在柜台上放上了二十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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