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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第四章(2 / 2)

“我……想看。”

上官莹着实有点儿累了,但她知道丹尼尔这样提议也是为了让她高兴,她不想一个晚上让丹尼尔扫兴两次。

于是,在丹尼尔丝毫没有觉察她犹豫了一下的情况下,兴奋地问:“现在就走吗?今天是什么剧?”

“《奥涅金》。”

“哦,我知道。

我去换一下衣服。”

纵然丹尼尔身上有不少上官莹不太喜欢的毛病,比如脾气急,打呼噜,不像她要求的那样讲卫生……,但他的有些举动着实令上官莹感动,比如每天很早就去市场工作,站着卖一天货回来还要买菜做饭;比如他怕上官莹天天在家呆着太寂寞,下班后总带她一起去看电影,去剧院。

上官莹每次和他一起出门都是兴高采烈的,很像被主人关在家里一整天的小狗,终于可以上街遛遛了。

上官莹特别喜欢去剧院的那种感觉,那是在BJ时从来没有过的。

那时的BJ,几乎没有什么文化娱乐活动,也没有几家剧院,更不要说听歌剧看芭蕾舞了。

看电视、打麻将、搓饭侃大山是北京人标准的日常业余生活。

电影都很少看,电影院少,电影更少。

至于歌剧、芭蕾舞,她一样倒是看过一部:歌剧《白毛女》,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都是在电视上看的。

到了莫斯科后,丹尼尔为她打开了眼界——对于莫斯科人不足为奇的事情,对于上官莹就是一片五彩斑斓的新天地。

他们去了世界闻名的“莫斯科国家大剧院”

,还去了其它各种各样的剧院,音乐厅。

上官莹做梦也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会置身于如此灯火辉煌气派非凡的场所,令她有种穿越的感觉。

上官莹非常喜欢和欣赏俄罗斯的剧院礼节:女人要穿裙子,和与裙子相配的鞋;男人要穿西服,同样是与之相配的鞋。

当第一次去剧院丹尼尔这样要求她的时候,她感到费解,不明白去看戏为什么要那么麻烦。

但后来她深深地爱上了这种礼节,因为这种礼节,在剧院逗留的那两三个小时,她感觉自己很特别,高贵而美丽;不仅仅是她,所有剧院里的人都彬彬有礼,风姿绰约,仿佛沉浸在一种与现实生活有别,但又非常美好、令人渴望的气氛之中。

最终,上官莹习惯了这种剧院礼节,无论是去剧院,还是参加重大活动,或者朋友聚会,她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气质高雅,风韵无限。

此时的上官莹,即到莫斯科时间不多的上官莹,还没什么适合剧院穿的裙子,她穿了唯一一件从BJ带过来的长袖连衣裙,和一双高跟儿船鞋,这些是她为春夏季准备的,现在成了她去剧院的行头。

正值三月,莫斯科的雪刚刚开始融化,还是一幅天寒地冻的景象。

她穿上羽绒服,登上皮靴,提着装在塑料袋里的船鞋,和丹尼尔一起走进了傍晚的莫斯科,直奔“莫斯科歌舞剧院”

这个剧院位于莫斯科市中心,1927年就有了,可谓历史悠久。

歌舞剧近似我们今天所说的音乐剧,有唱歌,有跳舞,还有对话。

上官莹最喜欢芭蕾舞剧,不仅是因为它无论是音乐、舞姿,还是服装、舞台等等方面无与伦比的美,还因为语言不通也能看得懂。

相比之下歌剧对于上官莹来说就难以理解,因为听不懂,好在还有音乐,所以还可以听。

话剧干脆就只去看过一次,因为实在是不明白台上在吵吵什么。

直到有一天,丹尼尔带她去看了一场歌舞剧,她一下就喜欢上了,因为热闹,唱可饱耳福,跳可饱眼福,还有额外的收获,就是其间简单的对话,竟然帮上官莹练了听力。

由于有前后情节的烘托,有些话她居然能听懂了或者似懂非懂了。

她激动地向丹尼尔表达了自己的喜悦,并且说明了喜欢歌舞剧的原因。

丹尼尔也为她高兴,就像上官莹喜欢吃炸猪排他就经常做炸猪排一样,在知道上官莹喜欢歌舞剧之后他就经常和上官莹一起去看歌舞剧,直到把歌舞剧院的剧目全都看了一遍。

丹尼尔有时就是一根筋,又笨拙又可爱,他需要给予点拨或者直接说明;有时又像机器人,只要程序装上了,他就会一成不变地去执行,丝毫不考虑灵活性。

上官莹一开始并不清楚这一点,她自己也是单纯到笨,且笨得有点儿傻。

当她了解了丹尼尔这个特点以后,她就尽量给“机器人”

输入自己想要的程序,这让她很受用。

但也有个弊病,那就是“机器人”

一旦认定了程序,改起来比较难。

他们到达剧院的时候,只剩下了比较便宜的票。

可能因为票钱比丹尼尔预期的支出节约了不少,他便给上官莹买了一张CD,是柴可夫斯基的小提琴曲,而他自己买了一盘钢琴曲的磁带。

上官莹很难判断丹尼尔对于便宜和贵的标准,有时也说不清他是大方还是吝啬。

说他大方吧,家里的洗衣机还是第一代老式滚筒洗衣机,容积小,没有洗衣选择模式,洗床单毛巾之类还行,好点儿的衣服进去就算毁了。

上官莹不会用这种洗衣机,也不想把自己的衣服全洗坏,她让丹尼尔买一台新的全自动洗衣机,丹尼尔死活不答应,说老式洗衣机还能洗衣服,没必要买新的。

上官莹费尽口舌,说明新洗衣机功能多、操作方便,关键是不毁衣服,都无济于事。

最后,上官莹不得不拿出自己从国内带来的钱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

还有一次,上官莹学习用的灯泡坏了,让丹尼尔下班带回一个电灯泡来,结果,他带回了一个度数很小的电灯泡,理由是大电灯泡贵,这简直是上官莹从来都不可能想到的理由,气得她冲着丹尼尔大吼,质问他为什么吝啬到如此地步,难道他不关心她的视力吗?在那个时刻,上官莹忽然就想起了巴尔扎克笔下的吝啬鬼葛朗台,她觉得自己和丹尼尔根本就不是一类人。

说他吝啬吧,他差不多每周都带上官莹去一次剧院,还不包括经常看电影;他喜欢吃,时不时地和上官莹在外边撮一顿儿。

最夸张的是,有一天他带上官莹去看他那间为了居住地址而买的房子,房子里居然放了三个电视,都是二手的;上官莹问他为什么买这么多电视,他的回答也挺干脆:便宜。

更有甚者,他还有两部二手汽车,一部伏尔加,一部莫斯科人,他自己不开车,因为他说他脾气太急,如果他要是开车的话,不定得发生多少起重大交通事故呢!

好在他没把车闲置起来,而是把它们租给了没钱买车的司机,他每月收取一定的租金,也算他有点儿经营头脑。

上官莹粗略想了一下,从她目前对丹尼尔的了解来看,在丹尼尔是大方还是吝啬这个问题上可以这样总结:钱挣得好的时候大方,挣得不好的时候小气;东西便宜的时候大方,贵的时候小气;他觉得需要的时候大方,他觉得没必要的时候小气;还有就是他心情好的时候大方,心情不好的时候小气,一般来讲,钱挣得好的时候心情都不错。

总之,有钱的时候和他认为有必要花费的时候比较大方。

有了这样的评估,上官莹也开始学习察言观色了:丹尼尔心情不好的时候尽量不惹他,不提任何要求;上官莹也开始学习动脑筋了:想办法按照丹尼尔的思路说服他,让丹尼尔觉得她说得有道理,进而爽快地花钱以实现她的愿望。

当上官莹意识到自己开始“狡猾”

了的时候,她觉得好笑也有点儿可悲,因为她这个一向以直白著称的人也不得不学习迂回了,因为“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她是依赖别人生活的人,她就不得不按照别人的原则办事儿。

为什么以前在BJ的时候她没这么想过做过呢?上官莹自己感到奇怪。

她想起刚辞职的时候,以及从一个公司跳到另一个公司的间歇,也就是她靠萧然的钱生活的那些时间,她从没有过看萧然脸色的时候,也不需要狡猾,也没有不得不“低头”

的感觉,反而理直气壮,觉得萧然就应该帮助她,她花他的钱天经地义。

难道她是无意识地以爱之名,消费了萧然对她的爱了吗?而萧然也是因为爱她,努力为她展现了爱的美好但并非真实的画面了吗?那么现在呢?现在她的改变说明了什么呢?说明真正的现实很无奈吗?还是说明是时候了解生活的真面目了?丹尼尔不会像萧然那样为她营造理想的现实,他只是让她看到现实。

当她发现和萧然一起的那种相处方式无法应付现今的生活时,她便自然而然地开始了寻找新的相处方式。

看来什么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无论是我们的习惯,还是我们的愿望。

现实改变一切,适者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