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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我毁坏了一辆公交车(1 / 2)

我收拾行李的时间并不长。我决定把米诺陶的角留在小屋里,所以只要把一些换洗衣服和一把牙刷塞进格洛弗帮我找来的背包里就行了。

营地商店借给了我一百块凡人用的美元和二十个古希腊金币。这些金币和女童子军的饼干一样大,一面印着希腊诸神,另一面则是帝国大厦。喀戎告诉我们,古代的希腊钱币是银质的,但奥林匹斯诸神从不用纯金以下的材质。喀戎说这些钱到时候可以用在不是凡人的交易上,先不管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了。他给了安娜贝丝和我一人一罐神饮,和一塑料袋密封着的方形神食。这些只能用在紧急状况下,我们受重伤时。那是神的食物,喀戎提醒我们说,能够治愈几乎所有的损伤,但对凡人来说则是致命的。吃太多这个也会让混血者过度兴奋,如果过量的话会让全身都着火,字面意义上的燃烧,毫不夸张。

安娜贝丝带着她的魔法棒球帽,她告诉我那是她妈妈送给她的十二岁生日礼物。她还带了本有着著名古典建筑的书,用古希腊语写的,这样无聊的时候可以读一读。还有一柄青铜小长刀,藏在她的袖口里。我很确定这把小刀会让我们在通过金属探测器时第一时间就被逮起来。

格洛弗穿着他的假脚和长裤装成普通人类。他戴着一顶牙买加风格的绿色帽子,这样下雨的时候就不会打湿卷发,不然的话他的头发会贴在头上,露出羊角的尖端。他那鲜橙色的背包装满了金属碎片和苹果,打算在路上当零食。口袋里装着一根芦笛,那是他的爸爸为他雕刻的。不过他只会吹奏两首曲子:莫扎特的《第十二号钢琴协奏曲》以及希拉里·达芙的《爱情过去式》,这两首歌用芦笛吹起来都很难听。

我们向其他的营员道别,最后看了一眼草莓园、大海和主楼,然后登上混血者之丘,来到宙斯之女塔莉亚变成的大松树前。

喀戎在轮椅上等着我们。在他身边站着的是我在病房恢复时见过的一身冲浪装扮的那个人。格洛弗和我提到过,这个人是营地的警备队长。恐怕他全身上下都长着眼睛,所以永远不会被惊吓到。不过今天他穿了一件司机的制服,所以只能在他的手上、脸上和脖子上看到多出来的眼睛。

“这是阿耳戈斯(希腊神话中的百眼巨人,曾为诸神当过守卫——译者注)。”喀戎告诉我,“他会开车把你们带到城里,而且,呃,也会随时注意周围的情况。”

我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

卢克跑上山丘,手里拿着一双篮球鞋。

“嘿!”他气喘吁吁,“很高兴我赶上了。”

安娜贝丝的脸红了起来,只要卢克在周围出现,她就会变成这个样子。

“我只是想对你说声祝你好运。”卢克对我说,“而且我觉得……呃,也许你会用得上这个。”

他把球鞋递给我,那鞋子看起来很普通,甚至连气味都和普通球鞋一样。

卢克说:“玛亚!”

鞋子的脚后跟生出了白鸟般的翅膀,我吓了一跳,把鞋子向外一丢。鞋子拍打着翅膀缓缓降落在地上,翅膀折叠收起,随后消失了。

“太牛了!”格洛弗说。

卢克微笑着说:“这东西在我执行任务的时候帮了很大的忙。爸爸给的礼物。当然,这些日子以来我都没怎么用到过……”他的表情开始伤感起来。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好。卢克赶来道别的方式真是太酷了。我曾担心他会记恨我在这些天抢了他太多的风头,但现在他送给我这个魔法礼物……这让我满脸通红,和安娜贝丝一样。

“嘿,哥们儿,”我说,“谢谢了。”

“听着,波西……”卢克看起来不大自在,“我们的很多希望都系在你身上,所以……帮我多灭掉几只怪物,好吗?”

我们握了手。卢克在格洛弗的两只角之间拍了拍他的头,然后给了安娜贝丝一个告别的拥抱。安娜贝丝看起来快要晕倒了。

当卢克离开后,我对她说:“你刚才呼吸急促,换气过度哦。”

“才没有呢。”

“你让他代替你去夺取旗子,不是吗?”

“噢……为什么我要跟着你这样的人到处跑啊,波西?”

她跺着脚,走向山丘的另一边,那里有辆白色的SUV汽车停在路基上,阿耳戈斯跟了过来,他身上的汽车钥匙叮当作响。

我弯腰拾起了飞翼鞋,心里忽然出现一种不好的感觉。我看向喀戎:“我是不是不能用这个啊,对吗?”

他摇了摇头:“卢克是一番好意,波西。但是飞到空中……对你而言可不是太明智的选择。”

我点点头,有些失望,但随后我有了一个主意:“嘿,格洛弗。你想要一件魔法物品吗?”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我?”

我们很快地把球鞋绑在了他的假脚上,随后世界上第一只飞天山羊男孩就准备发射升空了。

“玛亚!”他叫道。

他离地起飞时没有问题,随后就歪向一侧,整个背部拖在草地上往前冲。飞翼鞋上下扑腾,就像一匹小野马。

“练习,”喀戎在他身后叫着,“你只是需要多加练习!”

“啊啊啊啊……”格洛弗歪着飞下山丘,像一架发了疯的割草机,朝着汽车冲过去。

在我跟上去之前,喀戎握住了我的胳膊。“我应该把你训练得更强些,波西。”他说,“要是时间再多些就好了。赫拉克勒斯,伊阿宋……他们都受过更多的训练。”

“这没关系。我只希望……”

我停下了话语,再说下去让我觉得自己很像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其实我只希望我爸爸能送给我一件很酷的魔法物品帮我完成这个任务,一个像卢克的飞翼鞋或者安娜贝丝的隐身帽一样棒的东西。

“我到底在想什么啊!”喀戎说,“我怎么能让你不带这个就出门呢?”

他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支笔,递给我。那是一支普通的一次性圆珠笔,黑色笔芯,还带着个笔帽。大概三十美分一支吧。

“咦,”我说,“谢谢。”

“波西,这是你爸爸的礼物。在不知道你就是我在等着的那个孩子之前,我已经保管它很多年了。但预言现在已经成真,你就是那个人。”

我想起那次在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社会实践,当我让多兹夫人蒸发掉的时候,喀戎丢给我一支笔,它变成了一把剑。难道这就是……

我拔下笔帽,笔杆在我手里逐渐伸长变重。半秒钟之后,我手里握着的是一把闪闪发光的青铜双刃剑,皮革包裹在剑柄上,上面还钉着金色的装饰钉。这是第一把让我感觉称手的武器。

“这把武器有着悠远而悲惨的历史,我就先不多说了。”喀戎告诉我,“它的名字叫阿纳克卢斯摩斯(Anaklusmos)。”

“激流。”我翻译了出来,惊讶地发现古希腊语对我来说是如此的简单。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它。”喀戎说,“而且只能用来对抗怪物。除非绝对必要的状态下,英雄是不能够伤害到凡人的。当然,这把剑实际上也不可能伤害到他们。”

我看着那锋利无比的剑刃:“你说这不会伤害到凡人?怎么可能不会呢?”

“这把剑是由神级的青铜打造的。独眼巨人们在埃特纳火山的深处打造成后,再放进忘川冷却。它对怪物和任何来自冥界的生物来说都是致命的,可以让你占得先机。但是剑刃砍向凡人时则会直接穿过去,像幻影一样。对这把剑来说,凡人无关紧要,不需要它出手。而且我必须警告你:作为一个半神半人,天神和凡间的武器都能够杀死你。你的弱点可是双倍的。”

“很高兴知道这个。”

“现在把笔帽盖上吧。”

我用笔帽碰了一下剑尖,激流剑迅速变回圆珠笔的样子。我把它塞进口袋里,心里稍微有点担心,因为我在学校的时候以爱丢笔而闻名。

“你不会的。”喀戎说。

“不会怎样?”

“不会弄丢这支笔。”他说,“它被施了魔法,永远都会出现在你的口袋里。试试看。”

我有点担心,但还是尽可能远地把这支笔丢向山丘,看着它消失在草丛中。

“可能要花上几秒钟。”喀戎告诉我,“现在检查一下你的口袋吧。”

圆珠笔确确实实在我口袋里。

“好吧,太酷了!”我承认说,“然而如果有凡人看到我拔出这把剑怎么办?”

喀戎笑了起来:“迷雾是很有力量的东西,波西。”

“迷雾?”

“是的。读一读《伊利亚特》(古希腊经典名著《荷马史诗》其中一部——译者注)吧!里面有很多事情可以参考。只要诸神、怪物和凡人们的世界混淆到一起时,他们就会放出迷雾,模糊人类所见的景象。作为一个混血者,你可以看到事物原本真实的样子,但是人类的解释却大不相同。值得注意的是,人类会将这段时间里他们看到的东西解释成他们自以为真实的样子。”

我把激流剑放回了口袋里。

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这个任务很真实。我是真的就要离开混血者之丘,去向西方。没有大人的监护,没有备用计划,甚至连一部手机都没有。(喀戎说怪物们可以追踪手机的信号,如果我们带着手机,那比带着个闪光信号灯还要糟。)我除了这把剑以外没有任何武器可以击退怪物,抵达死亡之地。

“喀戎……”我说,“你之前说过诸神是不朽的……我是说,在他们之前还有过其他的时代吧,对吗?”

“准确来说,在他们之前有过四个时代。泰坦们的时代是第四纪,有时也被叫做黄金时代,实际上这完全是个误称。西方文明发展的时代,也就是宙斯统治着的时代,是第五纪。”

“那么在诸神以前……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喀戎抿了抿嘴唇:“即使是我,也没有古老到能记得那些岁月,孩子。不过我知道对凡人来说,那是一个黑暗而野性的时代。泰坦之王克洛诺斯称他统治的时代为黄金时代,是因为人类当时活在天真而无知的状态。这只是一种宣传手法。除非想开胃或者当做一种廉价的娱乐,不然泰坦之王对你们这个种族一点也不关心。只有在神王宙斯统治的初期,才有一位善良的泰坦——普罗米修斯为人类带来了火种,这个种族才开始进步。但正因如此,普罗米修斯也被打上了激进派思想者的烙印。你应该还记得,宙斯严厉地惩罚了他。当然,最终诸神还是让人类得到了温暖,而西方文明也就此诞生。”

“但诸神现在也不会死,对吧?我是说,只要西方文明还存在,他们就会一直活着。所以……即使我任务失败,也不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情而让一切都乱作一团吧?”

喀戎悲哀地朝我笑了笑:“没有人知道西方文明的时代会持续多久,波西。诸神的确是不朽的,没错。但泰坦神也是如此。他们也一样存在着,被关押在不同的牢狱里,被强迫着忍受无尽的痛苦与惩罚,虽然力量减弱,但仍然有着活力。也许命运女神阻止了诸神也去承担那样的厄运,又或者让我们不用再次回到昔日的黑暗与混沌。孩子,我们所能做的只是顺从自己的命运。”

“我们的命运……那还得是在我们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的情况下吧……”

“放松些,”喀戎对我说,“保持清醒的头脑。并且记住,你将会阻止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战争。”

“放松,”我说,“我已经很放松了。”

当我走到山脚下时,回头望去,在曾经是宙斯之女塔莉亚的松树下,喀戎以整个半马人的身形站在那里,高举着他的弓向我们致意。这可真是一个典型半马人的典型夏令营送别场面啊!

阿耳戈斯开车载着我们穿过乡村,进入长岛的西部。再一次回到公路上来的感觉很奇怪,安娜贝丝和格洛弗坐在我旁边,就好像我们只是普通的一起搭车的乘客。在混血者之丘生活了两周以后,真实的世界反而像幻想一样了。我发现我自己正盯着路边的每一家麦当劳,每一个坐在父母汽车后座上的小孩子,每一块广告牌和每一个购物中心。

“目前为止一切顺利,”我对安娜贝丝说,“十公里之内一只怪物都没有。”

她愤怒地看了我一眼:“那么说话会倒霉的,海草脑袋。”

“这倒再次提醒了我——为什么你这么讨厌我啊?”

“我可没讨厌你。”

“你这可骗不了我。”

她把手里的隐身帽折来折去。“你看……本来我们大概就没法和睦相处,是吗?我们的父母可是竞争对手。”

“为什么?”

她叹了口气:“你想要多少个原因啊?有一次我妈妈逮到波塞冬和他的女朋友在雅典娜神庙里幽会,那可真是大大的不敬。还有一次,雅典娜和波塞冬互相竞争雅典城守护神的位置。你爸爸创造了些愚蠢的盐水喷泉作为他的礼物。我妈妈创造了橄榄树。人们觉得我妈妈的礼物更好,所以才用她的名字给雅典城命名。”

“那他们一定是很喜欢橄榄了。”

“噢,别提了。”

“现在来说,如果她发明比萨的话——那我也能完全理解了。”

“我说了,别提了!”

阿耳戈斯在前座微笑着。他什么也没说,但脖子后面有一只蓝色的眼睛朝我眨了眨。

进入皇后区以后交通越来越拥挤。当我们到达曼哈顿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开始下起雨来。

阿耳戈斯把我们放在居民区东面的灰狗公交车站,离我妈妈和盖博的公寓不远。一个邮筒上贴着一张湿漉漉的传单,上面有我的照片,还写着:你见过这个男孩吗?

在安娜贝丝和格洛弗注意到这个之前,我把传单撕了下来。

阿耳戈斯把我们的行李弄好,确保我们都拿到车票,然后就驾车离开了,在他驶出停车场的时候,手背上的眼睛一直睁着望向我们。

我在想,我现在和以前的公寓离得如此近。平常这时候,我妈妈已经从糖果店回到家里了。而臭盖博肯定会在那儿玩着扑克,一点都不会考虑到她。

格洛弗背起了他的背包,沿着我的视线往街道的那个方向看去。“你想知道为什么她会和那个人结婚吧,波西?”

我盯着他:“你这是在对我用读心术还是什么其他的本事?”

“只能感觉到你的情绪,”他耸耸肩,“估计是我忘记告诉你半羊人有这种能力了。你是在想你的妈妈和你继父的事情吧,不是吗?”

我点点头,想着还有什么事情是格洛弗忘记告诉我的。

“你妈妈是为了你才和盖博结婚的。”格洛弗对我说,“你给他起外号叫‘臭盖博’,但你其实没太大感觉,这个人的气味……极其讨厌。我从这儿都能闻得到。我能闻到你身上留下的他的气味,尽管你已经两星期都没接近过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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