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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他的提议(1 / 2)

期末考试那天的早晨,叶珣给他带的豆浆换成了热乎乎的罐装咖啡。

清司当然知道他的意思——别打瞌睡,好好写试卷。但清司不喜欢咖啡,他只喜欢甜食,拿到咖啡的时候他瘪了瘪嘴,还没开口叶珣便会意地补上了一句“多糖的,不苦”。

为期两天的期末考试排在了周四周五,好让大家考完就能在家休息两天。往常对清司来说,除了仍然要起早床以外,这就和四天连休似的,他每场考试都写不过十分钟,便一觉睡到结束。也不知道是那罐咖啡的功劳,还是叶珣给他带来的动力,清司认认真真地考了两天试,每天考完回家都累得不愿意动弹。

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两个人又跑去了甜品站,买了两杯一样的冰激凌边走边吃。

“考试真累啊……”清司随口起了个话头,“考试一整天下来比上课还累。”

“也许是你不习惯长时间用脑。”

“是吧,我平时也没什么机会用……”清司应着声,话未说完又察觉叶珣在调侃他,“你在说我没脑子哦?”

“有吗,没有吧。”

他们变成了能一直闲聊的朋友。对健谈的人而言这不算什么,可对清司和叶珣这样能一整天不说一句话的人而言,他们的关系好得超乎想象。

挚友,对,就是挚友。即便对话从来没蔓延至人生观、价值观、将来的梦想之类深邃的话题,可他们在别人眼中也好,在彼此眼中也罢,都已经能算作挚友。哪怕“挚友”和“恋人”之间还有巨大的沟壑等着他去翻越,但之前只可远观的叶珣如今成天和他并肩而行,原本就物欲稀薄的清司已然觉得满足。

叶珣说:“那这个周末不用看书了。”

“是啊,”清司接话道,“突然之间不用看书,我都不知道周末要干什么。”

“以前的周末呢?”

“睡觉,爆睡,一直睡。”

叶珣有些不可置信似的看看他:“睡那么久不会头疼吗。”

“不会,”清司摇摇头,“可能这就是我的天赋,可以一直睡不头疼。”

“……厉害。”叶珣说着,忽地拿出手机,操作几下后递到清司眼前,“寒假有场live,你有没有兴趣?如果没有的话,我再问问关一鸣……”

清司腾不出手,直接伸长脖子去看手机屏幕。

「Ribbon复活巡演,卢城站」

“去!去!”清司连声应着,满眼惊讶,“他们又出来活动了啊……你喜欢这个乐队?我也很喜欢……”

“算是吧。”叶珣收回了手机,继续顶着冷漠脸吃冰激凌,“那我晚上就订票。”

“好啊好啊到时候我把钱转给你。”

仿佛上天都在以各种各样的巧合验证他的观点——越了解叶珣,他便越能感觉到叶珣有多值得他喜欢。抛开那些人尽皆知的优点,比如长得帅、个子高、成绩好、运动强……叶珣的爱好也和他重合得厉害。他们有着相似的电影品味,而现在叶珣又约他要不要去看Ribbon的巡演——那是他初中时期最喜欢的乐队。

那支乐队相当不出名,歌也不流行,一看就火不起来。

清司是某次机缘巧合在网络上听到的,沉迷过一段时间;但他还没等到机会去看看现场,Ribbon便莫名其妙的解散了。

如果说同样喜欢《低俗小说》的人世界上一抓一大把,那么同样喜欢这支不出名的乐队的人,一定很难遇到。

——

即便周末两天没有约着出来见面,他和叶珣还是有过几次简短的电话,都是为了确认Ribbon巡回演出的事。

按道理说期末考试之后就是放松的开始,可清司并不能彻底放松——期末考试后还有最后一周课,会张贴成绩、讲解试卷上的内容,以及本学期所有课程的收尾。这也就意味着他的学习成果会在周一以直观的数字形式呈现,进了前二十就能和叶珣去吃甜品,还能买一台摄像设备。

没进的话,那可真是糟糕透了。

周一他和叶珣到教学楼时,他们年纪的成绩榜已经贴出来了,周围围了不少人在看。

清司略略紧张,皱着眉往榜单上看,还没来得及找自己的名字,就一眼看到了“叶珣”。

叶珣,年级第三名。

“……你又进步了啊,”清司感叹道,“总感觉你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

叶珣“嗯”地疑问着,在找到自己的名字后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榜单。清司也是一样,他正在找自己的名字:“你怎么可以一边玩还一边成绩这么好,还有时间做那么多七七八八的。”

“七七八八的?”

“……炒股?”

“是期货交易。”

“哦……”清司是分不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反正是哪种都没差别,叶珣都是天才,“我怎么找不到我……我是不是没写名字……”

“找到了,”叶珣说,“在那儿,喏。”

“!”

他顺着叶珣的眼神示意看过去,在茫茫多的名字里成功看到自己,再往上看了看旁边的序号。

一百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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