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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生命中不可承受的爱与恨(1 / 2)

我对他说:如果能站起来吻你,那该有多好啊!他揉揉我的头发说:傻丫头,这有什么难!这样就可以。

<h2>在“后花期”里相遇</h2>

◎阿简

青春年少的时候,谁都说她好看。不止是玲珑有致的五官,和莹白光润、弹指即破的皮肤,最不同的,是那引人回顾,却又不得近前的气质。漂亮的女孩子,多数心高气傲,可有些傲气,总像是故意做出来的,像得宠的小孩子在人前,翘翘下巴嘟嘟嘴,表示她的苦乐都有人在意。而她的清高,却仿佛是从骨子里散出来的,因为浑然天成,便成了她的美丽中,不可剥离的一部分。只可惜这样的美,或许多少总带点寒气,也有她不无欣赏的男孩子,在她的视野中几度踌躇,最终却知难而退了,她成了山间寺庙里婷婷的玉兰,因为少了人间烟火气的熏染,洁净、清透得冰雕玉刻一般,看着让人心仪,也让人气短。

可是流年似水,再“颜如玉”的女人,也终归不是玉啊。而且漂亮的女人,似乎格外不经老,在众里寻他千百度的疲倦,和千帆过尽皆不是的惆怅里几经辗转,她觉得自己不再是如花美眷,而岁月却像一把越来越锋利的小刀,在她的脸上不停地刻下去,刻下去。

有一回约她逛街去买丝巾,顺便也聊起她的婚事。在一片琳琅满目的绫罗绸缎中找寻、挑拣着,她忽然生出了一番颇有诗意的慨叹:“我觉得,女人就像这些美丽的丝织品,绵柔、娇贵,总要找一个相称的玉杆,配成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才不至于埋没了它。可惜啊,我的好时候就快过去了——二十岁的时候是缎,柔滑、璀璨、光彩照人;三十岁的时候是绸,细密、温软、华丽而不炫目,因为光芒已经内敛;四十岁的时候就成了纱,虽是洗尽铅华而柔软依旧,却已经布满了精致而周密的皱褶。”

就在这个时候,她找到了她的真命天子。她在暖暖的惊喜之中,还有融融的欣慰——总算不枉这些年来,她一天天的等待和寂寞。只是年过不惑的他,已经不是“玉杆”了,腰腹间挂着明显的赘肉,头上,甚至已经有了微微的谢顶。尤其是眼角的鱼尾纹,每一次含笑地凝望她时,总是菊花一样地悄然绽放,让她在醉心之余,未免总有一点惋惜——这个找了那么久,等了那么久的人啊!才只是初相遇,而他,竟已然跟自己一样,虽心若赤子,却满面沧桑了。

两个人牵手出去散步,不知不觉遛到了一个果园的外面。枝头的桃子又青又小,一簇一簇疙疙瘩瘩的,看得人牙仁儿都泛酸。她说,他们来的不是时候,最美的花期都过去了,而果实,又远没有成熟。就像他们的相识,竟然没有机缘,在彼此最美的时节相遇。

他却宽厚而宠爱地一笑:春花灿烂,夏叶葳蕤,秋实甘美,冬枝俊逸……各有各的妙处。我没觉得这个时候认识你,有什么遗憾啊。因为——好女人也像一棵树,四季,都有不同的风景。

<h2>你是我温暖的手套</h2>

◎一路开花

十六岁的春日。班上开展了一次有趣的活动,为了让全班男女同学能够和睦相处,老师特设了下周一为“女生节”,要全班的男生为女生做一件好事,并且赠送一件有意义的小礼品。

我选了她。叶小花。一个在此时几乎被全班男同学遗忘的农村女孩。靠窗的角落里,她安静地低着头。当台上的我大声叫出她名字的时候,她被猛然地吓了一跳。全班男同学开始前后起哄,大笑。

那样的笑声里,我与她一同陷入了年少的尴尬。

我与她不同。我选择她,完全是出于仁慈,甚至是一种对弱者的可怜。虽然,我知道这个词对于叶小花来说是那么残忍,可我想不出还有其他理由。她接受我,估计也是无可奈何的抉择。因为大家都知道,除了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男生选她。

每一堂课她都听得非常认真,尤其是外语。而我,痛恨所有的科目,我和年级中甚至是全校不爱学习的坏学生都认识。我们一起上通宵网、抽烟,偶尔用拳头对着别人的鼻子出气;背书包去果园里偷果子,大口大口地吃完果子,把剩下的残碎放在上课起立时前排同学的板凳上……

几乎所有的坏事我都做过。我讨厌外语,以至于每次考外语的时候,听力题还没有放,我已经把所有的选择题做好,就等着交卷的时间到来。

班上有一个规矩,每次期中期末考过后都要进行一次排位大整理。全班同学走出教室,按照考试成绩的先后一一入场,挑选自己想坐的位置。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叶小花的成绩排名第一。她在所有惊羡的眼神中,缓慢地迈进了空荡的教室,朝着那个靠窗暗黑的角落走去。坐定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怎的,感觉胸膛被什么东西压了一下,沉沉的呼吸。

她用略带惊慌的回答制止了老师的劝说,我比其他同学都高,我坐后面也能看见,坐前面可能还挡到某些同学了。

十五岁的清晨,一个极端讨厌外语的坏男孩,闻到了善良的味道。

我选了叶小花作为“女生节”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整个学校的坏学生联盟里沸沸扬扬。在厕所里抽烟的时候,雷明和一帮高我一年级的坏同学过来问我,是不是看上了叶小花。我说,你放屁。我就算看上一头母猪也不会看上叶小花。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发火。一看我那样子,都没说话了。最后,雷明撂下一句话走了。他说,叶小花就是一村姑,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以后是要回家去种田喂猪的。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难受。我知道,我和叶小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可我为什么会难受呢?她回去就回去啊,种田也好,喂猪也好,我为什么要难受呢?

清早,老师在上面讲课,我歪斜着睡觉。睁开眼睛,正好对着叶小花的位置。她捏紧着笔在那沙沙地书写着。我的心猛然的有些酸楚起来,因为这时我才看到,她瘦弱的手背上长了几个大大的冻疮。时不时地,她用手搓搓它们。

路过雷明家的服装店,看到一双粉红色的,嵌有一朵小花的手套吸引了我,安静地陈列在柜台里。我硬是花9块钱把这双标价为32元钱的手套拿走了。他在身后一个劲地骂我,说我那手套一定是送给村姑叶小花的。我还是没回头。但在蹭上自行车的时候大声说了一句,我就是送给那村姑的,这手套是买给她跟我一起种田用的。

雷明在后面没声了。我迎着急速的风,大声地笑。

叶小花戴手套的时候不敢看我。因为只要她一戴上那手套,班里最后一排的男同学就会大声叫嚷。我懒得去管他们,我才没时间理会这些凡夫俗子呢。况且我也不知道,为何我送了她那双手套之后,她每次见我都要远远地躲起来。实在没法躲了,就红着脸急急跑开。

我开始以为是我太过敏感了,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习惯了。或许,是淡忘了这件事。

她从那时会主动地给我送一些英语笔记,让我好好看。我接着,可我从来不会去翻阅那些东西。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英语。

高考终于结束了,多年的读书生涯,包括那些我做坏孩子的经历,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和一帮朋友正准备大醉的时候,叶小花忽然出现在了酒桌上。褪去陈旧的布衣,一袭不同于往常的打扮,忽然那么明艳动人。十七岁的年华,终是如一束阳光般穿透了我的瞳孔。

在场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与我一样的惊讶。对于叶小花。

她对我说,谢谢你当初送我的手套,很暖和。我没说话,笑笑。

接着,她又调侃地问我,说实话,你知道手套的英文怎么写吗?

她明知道我讨厌英文,还故意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当时就回答她。所有的英文里面,我就知道写I love you,因为追女孩子要用。其他的,我一概不知。

大抵,这就是我与叶小花的最后谈话了。

后来,我靠父母的关系进了一家电力公司做文秘。没几个月,实在适应不了寄人篱下的感觉,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忙碌的社会生活中,我开始逐渐淡忘学生时代的一切,包括那一个村姑,叶小花。

有的时候想想,真的可笑。当初还说别人村姑,以后注定了回家种田喂猪。现在人家身在名牌大学,前途一片光明,怎么可能回家呢?

记不清是几年以后,我接到了一个关于服装和手套的宣传策划。因为时代的问题,传媒这一块都必须接触到英语,所以我不得不又打开电脑查询起服装和手套的英文拼写。

Glove——手套。当这个简短的英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时,我忽然懂了一些什么。那个将英语笔记不断给我的女孩,那个遇见我就急急躲开的女孩,曾怀揣了怎样的一份热情,关于那双遥远的手套。当时,英文那么好的她一定知道,那手套的含义是什么。

Give love。给爱。我一遍遍地用英文轻读着,忽然想起那个骑着自行车的午后,大声说着要用那手套和她一起种田。想起,那日在讲台上大声叫着她的名字。想着,那日,她在最后的时刻退去了所有少女的矜持,问我手套的含义。凝思中,脑海中突然地领悟带着某种遗憾从脑海闪过,我是不是要弥补些什么?

我开始极力寻找叶小花的消息。终于,通过其他同学得知她现在已经结婚,我按照朋友给的地址找了过去。最后,在她家门前的一个餐馆见到了她。

她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微笑着点点头,忽然无语。挽着她身旁高大的男人,对于我的突然出现,她并没有半点的反常。

只是,她玩笑式地告诉我一句,一定要把英文学好哦。

回到家中,再看着那串被我反复抄过的英语单词,猛然地痛哭起来。那些难以言明的疼痛,连带着青春里的悔憾,一并沉重地流淌着。

连夜,我将手套广告的策划案交到了客户手里,客户代表一致通过。

天刚蒙蒙亮的春日里,整个城市的户外站牌,楼塔,都被一张同样的手套广告覆盖了。广告语是简单的一句话。手套——Glove——Give love——给你我的爱,温暖新时代。

<h2>因为爱,所以无需结果</h2>

◎葛闪

1923年5月,杭州因为时值梅雨季节,空气中四溢着江南独有的闷热潮湿之气。那月8日,人流熙攘的杭州火车站,一个身着灰补长衫、鼻梁上架着玳瑁边近视眼镜的中年男子刚走到站外,便搭车直奔位于杭州城南烟霞洞边的清修寺。这名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当时声名鹊起的北大教授、中国新文化运动发起者之一的胡适。

清修寺里,当他一眼看到那个与己相约于此、令他魂牵梦萦的曹佩声时,数年的相思之苦滑过心头,竟无语凝噎。直到沉默久久,才哽咽出一句:“佩声……”

彼时,两人于江南的楼台烟雨、碧伞红灯间泪眼相看,泣不成声。

六年前,出于对母命的尊重,心不甘、情不愿的胡适,怀着郁闷的心情回到了家乡,迎娶早在儿时就已经订婚了的江东秀。婚礼当日,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胡适的脸上只是牵强地挂着笑容,而心,却血流成河。那时那地,无一人了解到他笑容的背后竟隐藏着那么多的无奈和酸楚。

就在胡适强装笑颜,内心急盼婚礼早点结束的时候,生命中的春天却悄然间绽放在了他的面前。新娘子被搀扶上来的时候,胡适的眼睛突然一亮,倏地散发出炽热的火焰。原来,吸引胡适的并不是身披凤冠霞帔的江东秀,而是她旁边的小伴娘——曹佩声。

那一瞬间,清秀出尘、淡雅高洁的曹佩声丝毫没有因为伴娘的角色和普通的衣裳而被遮掩,电光石火间就让胡适的心,像是久阴的花儿,乍一逢春便“砰”一声开了。而面容俊秀、举止文雅的胡适,亦让曹佩声投来了倾慕的目光。

就是那一天,他和她,便在各自的心田播下了爱的种子。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要想使这颗爱情的种子发芽,却又是何等的困难?

很快,因为家规森严和思想束缚,心头爱如潮水的胡适终究还是暂时搁浅了这段爱情。而翌年冬天,曹佩声在家人的强行安排下,嫁给了从小就订婚的同乡胡冠英。

1920年,曹佩声考入杭州第一女子师范学校,胡冠英进入浙江第一师范就读。那时起,仿佛胡适与曹佩声之间,便注定要从此两两相隔了。然而,命运却不久又出现了转机。

曹佩声因为一直在外求学,婚后4年里久久未能生育,引起了婆婆的极度不满,并以此为由,给胡冠英在家乡娶了一房小妾。这件事让当时已开始接受新思想的曹佩声大为恼怒,并一气之下决定与胡冠英离婚。离婚后的曹佩声,继续在杭州第一女子师范求学,却还不知道让饱受包办婚姻之苦的胡适心中又燃气了希望之火。曹佩声离婚后的第二年,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里,胡适出现在了杭州西湖边上,见到了数载未见的曹佩声。

彼时的曹佩声,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羞涩的小伴娘,而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学生。离婚后的她,伤感之余,却又带着些许乐观,更是让胡适沉迷不已。

“十七年梦想的西湖,不能医我的病,却反而使我的病更厉害了……这回来了,却觉得伊更可爱,因而舍不得匆匆就离别了……”这是胡适为曹佩声写的一首名叫《西湖》的白话小诗。其间,“伊”明写西湖,却暗指曹佩声。不是西湖可爱,而是人更可爱。此中情意,除了时年21岁的曹佩声能够知晓,旁人又如何能够了解?

匆匆一见,却又匆匆一别。离开杭州后的胡适,一直寝食难安,郁郁寡欢。虽人在上海,心却依旧留于杭州。而已在诗歌中看出胡适情意的曹佩声,亦是按捺不住久存于胸的情感,日思夜想地牵挂着胡适。

后来的日子里,两个人的爱情,便在鸿雁传书中渐渐升温,且愈发不可收拾。渐渐地,两人又见了面,每日寄情于烟霞,托意于山水,闲时品香茗,乐时看星辰……杭州的山山水水间,都留下了他们爱的足迹。更不久,两人就同居到了一起。

1923年,胡适邀请好友,著名诗人徐志摩来杭州游玩。洞察力极强的徐志摩,仅一眼之间就看出了胡适与曹佩声间非同寻常的关系,并且鼓励胡适在婚姻上要有“革命”的勇气,冲破礼教的束缚。

年底,回到家中的胡适,因为母亲早已去世,不用再遵母命敬孝道的缘故,毅然向江东秀提出了离婚。而在此之前,徐志摩已经把胡适与曹粯声相爱的事情传开了。所以江东秀早有准备,拿出剪刀以死相逼。无奈,面对以死相挟的江东秀,胡适退却了。

就这样,胡适与曹佩声的这段爱情在寒风中渐渐消逝,且再也不与曹佩声往来。然而,泪眼潸然的曹佩声却始终不能将胡适忘怀,始终将对胡适的爱珍藏在心底,且作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决定:为了胡适,终身不嫁。

起初,谁都以为曹佩声只不过是闹着玩玩。得知后来她居然当了真,对此都感到难以理解。毕竟,何苦为一个已经是人夫的胡适而弃自己一生的幸福于不顾呢?况且,即使你终身不嫁,这种傻得至极的爱,又能有什么结果呢?

曹佩声不顾他人的非议,一如既往地把那份爱始终珍藏在心里,不需对人言,不需有结果。她的爱,始终继续着,直到1962年胡适逝世都未停止过。

胡适去世后第三年,位于胡适家乡安徽绩溪的杨林桥被山洪冲毁,曹佩声不顾众人反对,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重修了杨林桥。她说,那是胡适家乡的桥,不能被冲毁。

岁月无情,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终于,曹佩声不久之后也抵不过光阴的流逝,临终前唯一的遗言,就是要求把自己葬在杨林桥边上的小路旁。这个决定,理由只有一个:那是胡适回家的必经之路。

<h2>藏刀</h2>

◎张祖文

傍晚,藏东,一小镇。

我、小五、司机三人,准备在此歇息。

车停下,找到一个外观破旧的小旅馆。稍作安顿,决定上街吃点东西。

走出旅馆,夜幕已降,找到一家小饭店,进去,点了几样菜,外加几块藏区的特产干牛肉。

老板先拿来了干牛肉,我们一边嚼着一边等其他菜上来,正嚼着,突然发现身旁多了一个人。

那人一身藏式打扮,头上用红布盘了好多条辫子,明显的康巴汉子。他一进来,就“砰”地坐在我们旁边,喊,老板,炒菜呀?然后冲我们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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