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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命回想他杀死的每一个人。第一个是那个开罪了克莱门蒂诺上校的驴夫。那回完全是出人意料的。他跟上校在一起赶路,大家都骑着马,碰到了一队往班科·达·维多利亚去的驴队。那驴夫一看见克莱门蒂诺,就把长长的驴鞭朝上校劈面抽了一鞭。克莱门蒂诺气得脸都发白了。
“干掉他!”他对达米昂叫道。
达米昂拔出佩在腰带上的左轮,开了一枪,那驴夫倒在地上,驴队跨过他的身子前进。克莱门蒂诺赶回种植园去,脸颊上的鞭痕还是红红的。达米昂来不及把这回事好好地考虑一番,因为没有隔几天警察就来了,他呢,不得不逃亡出去。自此以后,他就替西尼奥·巴达洛杀人了:泽基尼亚·丰特斯、爱德华多上校,在塔博加斯一次械斗中奥拉旭种植园里的那两名暴徒——一起五个了,对不?可是还有西尔维奥·达·托加呢。这一来,达米昂可不知道一起该算多少了。还没有提在费拉达斯妓院里想动手枪杀儒卡·巴达洛的那个家伙呢——多亏达米昂拔枪拔得更快,那人才没有杀成。再说,还没有提接下来的其他几次杀人呢。费尔莫——他算第几个呢?“俺要请堂娜安娜教俺怎样用另一只手来计数。”有些工人会用他们的手指头来计数,还会用他们的脚指头来计数,可是这些人是比较聪明的,他们不像黑人达米昂那样笨。是时候了,至少该学会怎样用另一只手的指头来计数啦。他已经杀死多少人了呢?
面包树上空的月亮发出光来,照在费尔莫会走过的路上。这是一条岔路,约有两英里长。费尔莫一定会急急忙忙地赶回家去,脱下皮靴,跟他老婆堂娜特雷莎待在一起。达米昂认识她。他有几回经过他们的屋子,在屋前停下来,要一壶水喝。有一天,堂娜特雷莎甚至给了他一点儿酒,他们谈了几句话。她长得很漂亮,皮肤比任何写字纸都白。比堂娜安娜白净。堂娜安娜的皮肤是棕色的,给太阳晒黑的。看堂娜特雷莎的样子,好像她从来没有在太阳底下待过似的,好像阳光从来没有接触过她的腮帮、她那白净的皮肤似的。她是个意大利人的女儿,是城里人。她有一副动人的嗓子,讲起话来活像在唱歌。费尔莫一定会急急忙忙地赶回家去,跟他老婆待在一起,钻进她白净的皮肤里去。在这一带地方,女人真少得可怜。除了每个市镇都有四五个全是有病的妓女以外,只有极少数的男人有女人。工人们当然都是这么样的。可是费尔莫不是工人,他自个儿有一个小种植园。他正在走上坡路,结果一定会成为一个有很多土地的上校。他当初种好了可可林,就到伊列乌斯去,打算娶个老婆。他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