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不打脸,那,打动物呢? (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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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可千万别骂他们腐化堕落、只顾自己享乐而不管人民死活,要知道,人家那可不是玩儿,那是在忙工作——咱们来见识一下“革命还是猎狐射雁”。
如果从“革命”意义上说,按规矩,天子和诸侯在太平无事的时候一年打猎三次,打来的野味有三种用途:一是“为干豆”,这和豆子没关系,是说把野味做成肉干,类似于我们超市里卖的各种牛肉干,可人家的肉干更神圣些,是祭祀用的;二是“为宾客”,这就可以顾名思义了,是请客用的;三是“为充君庖厨”,就是进了国君的厨房了。
既然打猎是件如此神圣而重要的工作,那自然不能随便就打,是要讲究不少规矩的,这些规矩都是礼制的组成部分,王良所谓的开车要守的规矩便是指此而言。
嬖奚的打猎没有一点儿神圣性,纯属个人娱乐,但王良认为即便这样也不能坏了神圣的规矩。
王良所谓的规矩具体是哪些呢?首先是开车不能横冲直撞,得有个四平八稳的劲头,马蹄扬起的尘土不能大了。这就好像现代的跳水比赛,运动员入水的姿势再高难度,如果入水那一刻溅起的水花太大,那就要扣分的。射箭也不能见动物就射,别看一样是把野兽射死,可这里边有着上杀、次杀和下杀三个档次。上杀是古龙小说式的杀法,蓝光一闪,生死立现,小李飞刀一刀穿心,动物还没看清人的动作呢,突然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的影子在心脏的位置竟然有一个小小的圆点透着阳光,动物想:这是怎么回事?而在神经系统还没来得及把痛觉传到大脑的时候,动物就已经死了。这种被“上杀”的动物是等级最高的,肉质最好,可以被做成肉干用作祭祀。中杀是说一箭没有正中心脏,动物挣扎了一阵才死,所以肉质就差了些,不能被做成肉干用作祭祀了,只能退而求其次,给客人们来吃。下杀是金庸和梁羽生小说式的杀法,人来一招“荡箭式”,动物招架一招“飞龙在天”,人再仔细一看,对手是只野猪,连忙变招,来了个“破猪式”,野猪玩儿了一手“见龙在田”避了开去,双方你来我往,大战三百合,终于,降龙十八掌挡不住独孤九箭,野猪中了一箭。野猪见势不好,连忙点中伤口附近的几处穴位止住流血,施展凌波微步落荒而逃。人一看野猪逃得太快,恐怕追赶不及,忙从怀中摸出一支蛇焰箭来,射上天空。远处还有几个打猎的人,一见东方天空有蛇焰箭的信号,知道是同门求援,赶紧施展轻功赶了过去。那野猪跑啊跑,心想:我是受伤晕倒然后被美女救活呢,还是跌落悬崖找一本武功秘籍重新修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