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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那年才发生转变。
那一年,祖父死了。他没有像一部分得到救治的病人一样慢慢好起来,而是像另一部分一样长眠不醒。母亲告诉我那就是“死”,我怀揣着对这个词的固有印象浑浑噩噩的过了好一阵子,以为死亡就是这种平淡的长眠。那阵子我常常在田野间午睡时做梦,梦到年老的父亲和母亲像祖父一样躺在床上,双眼紧闭,任凭别人如何呼唤就是不醒。而每次我都会湿着眼睛从梦里突然惊醒。然后怀揣着担忧的情绪将这个梦告诉我的两个哥哥,无一例外听到了他们欢快的嘲笑。
我的大哥叫卡-艾伦,二哥叫本-艾伦。他们都是好人,但是也非常懒。父亲曾经试图将他的医术教给我的两个哥哥,但是每次他都会气的在沙发上啃手指甲。我曾听见过母亲建议父亲,让他搬离这个乡野村落迁到大城市里,父亲也每次都沉默以对,我想他肯定是打算告诉母亲我们没有钱——因为他的心肠实在是太好了,很多穷苦人看病的钱他都不愿意收,也许这就是他总想督促儿子们出去闯荡的真实原因。
母亲总说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是个女孩,可以不必学太多东西就能在未来找个男人过日子。但父亲却不赞同母亲的观点,他坚持认为在这种穷苦的地方女人活的会比男人更凄苦。我当时对凄苦这个词还不是很有概念,因为父亲人好,那些记得感恩的人还是愿意在平日里富足的时候对我们伸出援助之手的。和普通的乡村女孩比起来我有一双白净的手掌,这都是因为我不需要承担繁重的田间劳作。我过的无忧无虑,至少不需要为生存发愁。祖父的死很快就被我抛之脑后,我开始学着我的两个哥哥,在他们愿意带上我的时候跟他们去山田的那一边看县城风貌。
县城是比村子更大的聚居地。那里要繁华的多,也有趣的多。卡-艾伦告诉我还有比县城更大更繁华的地方,那里有喝不完的美酒和烧不尽的香油,大街上来往的行人穿的都是贴身裁剪的衣服,吃的都是松脆香软的白面包。在豪华酒吧里做工一天就挣到80银币,而酒吧里的漂亮女人只要50银币就能带进房间里,为所欲为……
我看得出来,我的两个哥哥是很希望能去大城市的酒馆打那份工的。但就像我之前说过的,他们实在是有些太懒了。两个星期才肯洗一次澡,并习惯在洗完之后穿上之前脱下来的脏衣服。所以没有哪家馆子乐意招收他们,即使有,要不了多久也会因为受不了他们的懒惰把他们赶出大门。我倒是比他们要更有自知之明一些,知道他们——包括我,这辈子估计都是不可能和大城市沾上关系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