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前言 (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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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读者眼帘的就是一个孤傲不群的形象。索尔格身在几乎与世隔绝的阿拉斯加腹地孤独地从事着他所钟爱的地质研究。他感受着大自然,融合在大自然中。而与此同时,一种寻求“拯救”的欲望袭上他的心头:拯救心灵上的裂痕,结束与世对立的孤独,自我与世界重新合一。他徘徊在厌世与充满幸福的幻想之间,渴望实现某种持续的平衡。在他那奉若神明的工作中,索尔格预感到了那梦寐以求的东西:在沉思中,他作为自然观察者所获取的空间显现为生存意义的承载者,也成为“向别人敞开心扉的神圣之物”;他对自然界的形式和规律的探究赋予他一种“全然当下”的时间尺度。索尔格感受到自己无足轻重的生存就是自我丧失,于是他下定决心将自己置于历史的责任中。小说第二章,索尔格从阿拉斯加回到任教的大学,要撰写那酝酿已久的科学论文《论空间》。这部所谓的地质学研究著作实际上是索尔格试图克服危机的写照。他要远离“厌恶与分离的痛苦”,实现自我与世界的和解。伴随着地质观察和研究的进程,他的自我感受越来越激化。一方面他竭力去寻求空间的“主导形式”,另一方面他又一再感受到空间的丧失:他“不是孤独地生存在这个世界上,而是没有世界的孤独”。索尔格又一次陷入心灰意冷的生存深渊而无力自拔。然而,当他在加利福尼亚踏进那个邻居家的门槛时,顿时觉得走出了那令他极度沮丧的深渊,又回到生活的怀抱里。他视邻居为“神圣的他者”,因为在这个温馨的邻居家里,精神上几乎被击垮的索尔格又振作起来了,在对归属和群体的渴望中确立了自我的地位,认识到了“我”与世界的关联。“归乡”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他心灵上的“拯救”:“您听听吧。我不想走向毁灭。在这遭受巨大丧失的时刻,我有了归乡的反射,不仅回归到一个国家,回归到某个地方,而是回归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索尔格最后决意要回到欧洲去,回到自己孩子身边。到了第三章,索尔格开始了他回归生存的“归乡”之路。归乡在这里不仅是心灵的反射,而且也是小说慢慢展开的叙事对象。在主人公的心里,渴望拯救的力量不可阻挡地要把“他这个个体与世界整体永远维系在一起”。在飞往纽约的飞机上,他决心赋予自己一个负有责任的“个人法则”。当他徜徉在纽约这座世界都市的人群里时,时间与空间在他眼前豁然开朗,“他有了言语,时间成了光明”。自我与世界交织,外部世界与内心世界交融。索尔格感受到自己的“历史性时刻:我在学习……历史不仅是像我这样的人只会横加指责的邪恶的序列,而且自古以来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