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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他当杂工,并答应每月给他500块钱做工资。
林森从此就留在了郑大哥的饺子馆里安心地打起工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他在郑大哥那里耳濡目染,居然还学会了一口蹩脚的东北话,说出来时常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可惜花无百日红,林森很快就惹上了麻烦。
由于政府大力推广旅游产业,近些年来到三亚过冬的东北人日趋增多,尤其以黑龙江人居多。每逢冬季到来,三亚几乎可以说是半个东北人的天下,走在路上到处都能听到东北口音,几欲有直把杭州作汴州的错觉。
一天晚上,郑大哥的饺子馆里来了三个东北大汉,一直喝了四个小时。眼看到了11点半,地上的啤酒瓶子越堆越多,他们却仍然没有要走的意思。
林森过去想收拾一下瓶子,怕一会儿他们起身上厕所时被绊倒。他刚弯腰去拾,便觉得屁股一凉。
有个喝醉的大汉一伸手把他的裤子扒了下来。
「哟,我以为是个娘们,结果是个公的?」这人一阵淫笑,另外两个人也是哈哈大笑。
林森慌不迭地提上裤子,眼泪在眼睛里打转,恨恨地瞪着这个男人,他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哟呵,你这小逼崽子,还敢瞪我?」那人借着酒劲,抬手就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怎么了,怎么了?」郑大哥听到外面吵闹,忙放下手里的活从里间走了出来。「哎呀,喝多了吧兄弟,他一个小孩子,你打他干啥嘛?」
「哎呀我操,我他妈的连你一起归拢!」那人说完抬手又给了郑大哥一个耳光。
其余两个人见状同时跃起,朝郑大哥抡拳就打。郑大哥不敌,被打倒在地上,几个人开始围着他用脚踢。
林森此刻再也无法忍受,他飞也似的跑进厨房,拿起一柄尖刀,趁乱走近那个扒他裤子的家伙,玩命地向上一刺。
这一刀带着他多年的愤懑、委屈和对人世间种种不公的怨恨,可以想象他有多么地用力,多么地不留余地。
「啊……」那人捂着胸口,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瞪着林森,缓缓地倒在地上。
血,殷红的血,从他胸腔里涌了出来,转瞬就把地面染红了一大片。
另两个人见状顿时呆在当地,见到林森拔出刀怒目对着他们,转身慌不择路地跑了出去。
郑大哥从地上爬起来,浑身脏得像泥猴似的,嘴角还流着血。他木然地看着倒在地上的那个大汉,感觉他的生命正随着那散他一把拉过林森,从裤兜